•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 2024 12
  • [成文日期] 2024-05-29
  • [发布日期] 2024-05-29
  • [实施日期] 2024-05-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简明问答】2023年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问答版
  • 【文字解读】2023年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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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农 业 农 村 局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2023年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宫镇、王佐镇、宛平街道、长辛店街道、花乡街道、南苑街道:

    为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发放2023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发放工作通知》(京政农发[2024]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并稳定本区蔬菜生产面积,增加绿色优质蔬菜产量,现将《2023年丰台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2023 年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发放 2023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发放工作通知》(京政农发[2024]26 号),为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稳定全市蔬菜生产面积,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发放 2023 年度蔬菜生产补贴有关事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本市范围内 2023 年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

    1.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

    2.植物工厂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工厂化食用菌生产,补贴面积按照 5 吨产量折合 1 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3.工厂化芽苗菜,补贴面积按照 15 吨产量折合 1 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对地块撂荒和设施闲置、一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发生“大棚房”问题或用地不规范等情况,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区级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每年 600 元/亩。已经享受过 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申报审核的地块,不再享受 2023 年度蔬菜生产补贴。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申报补贴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的蔬菜生产情况应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统计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完成申报审核

    菜田补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审核,通过“种植业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补贴申报、确认、审核等程序,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2024 年 6 月 27 日前,各有关街镇组织完成菜田补贴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正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二)按时发放补贴

    各有关街镇按照本实施方案时间安排,在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制定的银行账户中,完成补贴发放。

    (三)报送工作总结

    完成补贴足额发放后,各有关街镇对本辖区 2023 年度菜田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情况梳理总结,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将总结正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指导开展菜田补贴工作。各有关街镇作为菜田补贴工作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菜田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有序安排每年蔬菜生产,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规范补贴程序

    菜田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申报菜田补贴,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乡)政府审核、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补贴申报截止时,尚存在争议的地块(设施),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对工厂化蔬菜(指植物工厂蔬菜、智能连栋温室蔬菜、工厂化食用菌、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申报菜田补贴,各有关街镇严格规范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程序。

    (三)严格申报审核

    街镇应对辖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辖区村委会逐一核实申报地块面积;负责辖区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所有相关纸质或照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以备查验。区级指导各街镇加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数据审核,强化补贴全过程监督。区农业农村局对照各街镇 2023 年蔬菜实际生产情况,严格审核补贴申报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的覆盖面。

    (四)严格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严禁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街镇菜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有关街镇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自查机制,及时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大政策宣传

    各有关街镇应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菜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做好对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广大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基层干部的政策解读工作。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北京市菜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定


    附件

    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定

    (2023 年度)

    为切实落实蔬菜生产补贴政策,确保补贴程序公开透明,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结合本市蔬菜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一)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蔬菜生产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 APP 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附表 1),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要逐地块现场核实确认申请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张榜公布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者的姓名(或名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 7 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附表 2),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乡)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乡)政府《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镇(乡)政府审核

    镇(乡)政府负责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村委会严格执行现场核实、申报、公示、确认等程序,收集、整理、保管辖区内蔬菜生产补贴所有工作相关纸质或照片等档案材料。镇(乡)农业农村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审核表(镇乡级)》(附表 3),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镇(乡)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一套。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照各镇(乡)2023 年度蔬菜实际生产数据,逐镇(乡)核实申报数据和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确认汇总表(区级)》(附表 5)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区级确认汇总表(区级)》审核并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送区财政局一份,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同时,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镇(乡)上报的《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审核表(镇乡级)》进行批复。区财政部门统一安排拨付补贴资金,镇(乡)政府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蔬菜生产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生产经营者交费。

    (六)检查督导评估

    蔬菜生产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区负责蔬菜生产补贴的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审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杜绝只拿补贴不种地、层层转包转租等现象发生。对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 2023 年蔬菜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区蔬菜生产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和评估。

    二、工厂化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工厂化蔬菜(包括植物工厂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工厂化食用菌和芽苗菜)生产主体,要严格按照本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程序申报,填报《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附表 4)。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镇(乡)政府对申请蔬菜生产补贴的工厂化生产主体的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档案留存,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面积核算

    蔬菜生产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不得按照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同一块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蔬菜生产补贴,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附表:1.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2.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

    3.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审核表(镇乡级)

    4.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5.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确认汇总表(区级)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印发

        丰政农发〔2024〕12号附表1      

    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2023年度

    区、镇(乡)、村:                                                 单位:个、亩、元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贴类型

    地块位置/设施编码 

    主栽品种

    申请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申请补贴金额

    设施菜田

    设施编码 

    设施内实际

    生产面积 

    600元/亩

    小计

    设施数量合计

    中小拱棚

    地块位置

    该地块实际

    生产面积

    小计

    中小拱棚数量合计)

    露地菜田

    (含设施棚档)

    地块位置

    该地块实际

    生产面积

    林下生产

    地块位置

    该地块实际

    生产面积

    小计

    地块数合计)

    设施和地块总数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卡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村委会

    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备注:1.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涂改无效,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申请者为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本人签字确认;其他申请主体,填写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丰政农发〔2024〕12号附表2:

    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确认表(村级)

    2023年度

    、镇(乡)、村:

      单位:个、亩、元

    序号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银行账户/

    银行卡号

    设施和地块个数

    补贴面积

    补贴

    金额

    设施

    数量

    地块数

    设施

    菜田

    中小拱棚

    露地

    菜田

    林下生产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镇(乡)政府

    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备注: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丰政农发〔2024〕12号附表3:

    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汇总审核表(镇乡级)

    2023年度

    、镇(乡):                                                   单位:个、亩、元                                 

    序号

    名 

    补贴主体数

    补贴面积

    补贴

    金额 

    露地

    生产

    设施

    生产

    林下

    生产

    工厂化

    蔬菜生产

     

     

    镇(乡)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区农业农村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备注: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丰政农发〔2024〕12号附表4:

    北京市工厂化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2023年度

    区、镇(乡)、村: 单位:个、亩、吨、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补贴类型

    厂房位置

    主栽品种

    年产量 

    折合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申请补贴金额

    植物工厂

    蔬菜

    (厂房位置

    600元/亩

    小计

    (厂房合计)

    智能连栋温室蔬菜

    (设施位置

    小计

    (设施合计)

    工厂化食用菌

    (厂房位置

    小计

    (厂房合计)

    工厂化芽苗菜

    (厂房位置

    小计

    (厂房合计)

    (厂房/设施总数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卡号:

    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镇(乡)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区农业

    农村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丰政农发〔2024〕12号附表5:

    北京市蔬菜生产补贴确认汇总表(区级)

    2023年度

    区: 单位:个、亩、元

    序号

    (乡)

    涉及村数

    补贴主体数 

    补贴面积

    补贴

    金额

    露地生产

    设施蔬菜

    林下生产

    工厂化

    蔬菜生产

     

     

    区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备注:填报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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