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落实《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民社救[2019]65号)的要求,做好我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此文件。
二、要解决的问题
文件明确了我区2019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
三.采取的措施
采取街乡自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对政策执行、管理规范、职责履行、作风改进四个方面开展检查治理。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9年4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4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5月开始实施,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自查阶段(5月)。各街道乡镇要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自查面覆盖地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员及申请社会救助未通过人员。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照台账逐一进行自查,重点问题要紧盯不放,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督查阶段(6月至8月)。区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街道乡镇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选取不少于30%的街道乡镇开展实地督查。
三是抽查阶段(9月至10月)。市民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全局蹲点调研等工作,协调驻局纪检组、审计处和民政执法部门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并对我区街道乡镇进行抽查。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明查暗访,重点抽查投诉举报问题较多、类似问题反复信访、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街道、乡镇。
四、制发过程
区民政局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并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发文给21个街乡镇。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