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11-01
  • 政策文件
  • (失效)关于印发《2021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字解读】2021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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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介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1)58号)要求,保护耕地、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利用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1. 事项名称

      2021年丰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 适用范围

      本区种植粮食、经济作物的耕地面积。对当年申报补贴前有以下情况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一)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已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

      (二)种植蔬菜的;

      (三)种植草坪等破坏耕作层的;

      (四)种植农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抛荒或存在违法建设、违规种植的;

      (六)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的;

      (七)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

      (八)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

      (九)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

      3. 适用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集体统一经营耕地的种地农民)。对经营流转土地的种地农民,按合同约定发放补贴资金。享受补贴的农民应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4.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块耕地,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1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

      6.办理流程

      补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

      (一)农户自愿申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农户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由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示,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

      (三)镇(乡)政府审核

      镇(乡)政府负责审核工作。镇(乡)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

      (四)区政府批准

      区农业农村部门逐镇(乡)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批复的《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和批准数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补贴资金发放

      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各区批准数据后,将数据对接北京民生卡财政资金发放服务系统审核。数据审核无误后,由市财政局通过北京民生卡财政资金发放服务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7.咨询电话

      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63811896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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