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对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利用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符合条件的种粮对象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1.事项名称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2.适用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区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和国有农场种粮职工、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村集体、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适用条件
补贴品种和范围,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等谷物,大豆、绿豆、红小豆等豆类,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粮食作物。补贴范围为2021年7月15日前的粮食播种面积,主要包括春播、夏收、夏播的粮食面积。
根据《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4.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5.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自愿向村委会提交《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村委会对本村申请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报镇(乡)政府审核;
镇(乡)政府对各村申请补贴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并填写《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情况再次进行审核,填写《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区政府请示发放补贴资金。
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执行补贴资金拨付流程。
6.咨询电话
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科 010-6381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