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5-06
  • 政策文件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字解读】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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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丰政发〔20236号),区政府决定成立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全区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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