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丰政发〔2023〕6号),区政府决定成立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全区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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