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措施。
《措施》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民间投资占比;补短板强弱项,持续优化投资结构;鼓励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三方面为出发点,结合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挖掘民间投资价值潜力,破解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释放提振市场信心的积极信号,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丰台区建设。
《措施》共包括5个方面的16项具体举措。一是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建立重大民间投资项目服务管家制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落地。二是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高精尖产业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加强科技研发项目扶持力度。三是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老旧厂房及设施升级改造,低效商务楼宇改造升级,商业设施改造升级,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四是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设备购置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积极面向社会资本开展项目推介。五是强化民间投资要素保障机制,规范推动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发展模式,构建精准服务体系,坚决破除民间投资各类隐形障碍。
下一步,丰台区将深入贯彻国家、北京市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要求,持续抓好《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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