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2-06-28
  • 政策文件
  • 丰政农发〔2022〕12号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农民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农民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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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我区以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2022年拟继续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工作,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2年新型农民培养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培养对象、培训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

    1.目标任务为:2022年完成新型农民培养1150人。

    2.培养对象包括:(1)丰台地区农村劳动力,女16—54岁,男16—59岁。含小城镇户口劳动力、已转居且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劳动力。(2)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妇女劳动力,优先予以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1)职业技能培训;(2)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培训;(3)农村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4.相关单位主要职责:(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型农民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2)各街镇政府(办事处)按照要求审核把关培养对象;(3)丰台区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培训的教学教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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