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1-05-20
  • 政策文件
  • 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 【文字解读】《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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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由外省市转入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学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在丰台区的,可以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   

    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租房的承租合同/回迁房的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2.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外省市转入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符合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时《丰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中的审核标准,且至转学申请前也一直符合这一标准的,可以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外区转入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由外区转入本区:   

    (1)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到丰台区的。   

    (2)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变更到丰台区的。   

    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转入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租房的承租合同/回迁房的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4.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区内转学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本区内转学:   

    (1)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内迁移,新户籍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所属片区的。   

    (2)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不在原就读学校所属片区的。   

    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全家户口簿、转入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租房的承租合同/回迁房的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5.哪些年级不能办理转入?  

    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的办理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区教委安排转入学校。   

    (3)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拟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分配结果并进行入户调查。   

    (4)本区跨片区转入:转入、转出学校和区教委核办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到校就读。   

    跨区转入:转入、转出学校、区教委和转出校所在区教委核办,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到校就读。   

    跨省转入:参照跨区转入办理。   

    7.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要家长自己联系学校吗?  

    转入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区教委按照学生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安排转入学校。   

    8.转学工作通知公布的网址?  

    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s://kszx.ftedu.cn/  

    9.转入初审地址及初审时间?  

    初审地址: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   

    申请、初审时间:寒、暑假放假前一个月(具体审核时间以当次通知为准)。   

    10.如何办理转出?  

    转出到本市其他学校的,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相关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学校和区教委核办。   

    转出到外省市学校的,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学校和区教委核办。   

    11.咨询电话?  

    010-6381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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