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0-06-03
  • 政策文件
  •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农民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字解读】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农民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体:     

    一、政策背景

    根据北京市2020年重要民生实事初选项目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要求,我区结合实际,以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2020年拟继续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工作,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0年新型农民培养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培养对象、培训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

    1.目标任务为:2020年完成新型农民培养2000人。

    2.培养对象包括:(1)丰台地区农村劳动力,含小城镇户口劳动力(女16—54岁,男16—59岁)。(2)由丰台区地区办事处管理且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农转居劳动力(女16—54岁,男16—59岁)。(3)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妇女劳动力,优先予以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1)职业技能培训;(2)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培训;(3)农村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4.相关单位主要职责:(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型农民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2)各乡镇政府按照要求审核把关培养对象;(3)丰台区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培训的教学教务工作。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