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7-03
  • 政策文件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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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丰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编制了《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及附件。

    正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二是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法理依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三是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附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丰台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管理办法》、《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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