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24号)和《北京“千村万户”良种更新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0〕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53号)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丰台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利用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1.事项名称
2021年丰台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区范围内2021年度设施农业实际生产占地面积。
3.适用对象
在实施范围内进行良种更换的生产主体,包括种植户、家庭农场、企业、园区、合作社以及育苗场等。
4.补贴标准
每亩购买种子(含种苗,下同)所需费用补贴200元;所需费用不足200元的,以实际发生为准。
5.补贴原则
实行先换后补的原则,各生产主体在本区补贴品种名录内自愿选择品种,自行到合法种子销售单位购买种子并留存有效票据凭证,切实将所购的种子用于设施农业实际生产,经公示、审核等相关工作程序后,享受设施农业良种更换补贴。
6.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更换面积清单》。
7.办理流程
(一)村级申报
各街镇、村组织生产主体在《2021年丰台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品种名录》范围内自主选购更换品种并申报补贴,其中申报种植番茄、辣椒、黄瓜、西瓜、甜瓜、大白菜、结球甘蓝的需登录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http://202.127.42.145/bigdataNew/)
查询后,已在“平台”登记的品种方可申报补贴。各村对辖区内各生产主体申报情况进行统计,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更换面积清单》,并对申报补贴的生产主体、所购种子销售单位资质及有效票据凭证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更换面积清单(村级)》、公示材料、种子销售单位经营资质复印件、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
(二)街镇级审核
各街镇对各村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更换(镇级)汇总表》,将“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更换(镇级)汇总表”、各村《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更换面积清单》、公式材料、种子销售单位经营资质复印件、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区种籽管理站。
(三)区级复核
区种籽管理站对各街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区级)汇总表》,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
(四)落实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复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资金申请,同时抄送区财政局。资金拨付至区级后,区财政局根据资金申请拨付资金至各街镇,各街镇拨付资金至各村,各村向辖区内申报主体拨付补贴资金。
8.咨询电话
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科:63811896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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