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北京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4〕50号)。
二、适用范围是什么?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新发布的政策与旧政策有什么区别?
主要有两点变动:一是扩大了可申请报废更新农机具的补贴范围,如播种机、卷帘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二是补贴标准有所增加,特别是对报废并同时更新的同类农机具。
四、哪些老旧农机具可能申请报废更新?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属牌证管理的机械)等机具身份信息。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五、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
1.提交申请。机主向本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提供机主身份证明、机具信息、农业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购置新机具证明(申请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的播种机和联合收割机)等相关材料。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向回收企业提供拟报废的机具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经区级农业农村部门集体决策同意后可申请报废补贴。
2.报废旧机。机主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回收企业,由其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后,拆解回收农机,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作破坏性处理,并建立档案。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报废农机拆解信息,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情况进行监督。
3.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且在本市牌证管理系统的农机,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及相关证照等材料,到各区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4.兑付补贴。机主将《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提交至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由其对报废申请、初审、报废、注销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后对报废补贴申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区级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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