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丰台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
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准营便利化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丰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以服务精准度、企业获得感为方向,围绕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依法推进,坚持重塑流程,坚持创新监管,坚持协同联动,整合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推动跨部门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到2023年9月底,全区在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等40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并逐步推动更多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二、重点任务
“一业一证”是指市场主体申请从事某一行业时,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汇聚该行业经营所需的行政审批证件信息,向企业颁发一张综合许可凭证。综合许可凭证是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制发并维护管理。市场主体所需的单项审批证件,由区政务服务局一次性发放,并可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
(一)强化流程再造,实行“一次告知”。对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围绕市场主体准营涉及的住所、资金、人员、设备和制度等审批要素,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领域涉及行业的办事指南,并反馈至区政务服务局,由区政务服务局汇总制作综合办事指南,实现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
(二)简化申请材料,实现“一表申报”。对具备条件的行业,由各相关部门对行业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解,基于市场主体选择、集成受理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原来的多个申请表整合为“一表”,实现“多表合一、 一表申请”。对于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行业,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优化服务方式,实现“一窗受理”。区政务服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的渠道发布“一业一证”改革政策定期宣讲,并定期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窗受理等服务,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将“一业一证”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综合窗口受理后分送各相关审批部门实施审批,建立行业综合审批“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的服务机制。
(四)搭建平台支撑,推动“一网通办”。加强数字化建设,
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依托区级综合窗口受理审批平台建设“一业一证”申办系统,统一申办入口,统一办理页面,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时限,完成“一业一证”线上申报入口与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京通”汇集,逐步推动“一业一证”全程网办。对具备条件的行业,成熟一批,上线一批,推动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提高网办深度,推进便利化办理。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一业一证”改革各环节中广泛应用,区各相关部门涉及的相关电子证照要在审批时限内上传至“一业一证”申办系统,确保综合许可凭证的制发。
(五)创新准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区政务服务局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单项审批结果,制发综合许可凭证。在办理综合许可凭证时,区政务服务局应当将具体实施相关单项行政审批的审批部门和相应救济方式告知市场主体。颁发的行业综合许可凭证在全区范围互认通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区各相关部门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负责,在后续监管中,可以通过综合许可凭证完成检查工作的,不得强制要求出具其他证照。
(六)加强证照汇聚,推行“一码联动”。区政务服务局按照城市码生成标准和要求,生成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二维码。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对单项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可先颁发综合许可凭证并注明未许可事项,待该项业务符合条件后,再换发新的综合许可凭证。对涉及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信息变更的,由市场主体同步申请变更综合许可凭证和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办理变更换发等手续。对不涉及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信息的其他信息变更的,按照相关单项审批证件要求办理,综合许可凭证可通过二维码实现自动更新,无需申请综合许可凭证换证。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失效、撤回、撤销、吊销等的,相应综合许可凭证同时作废,并由区政务服务局收回凭证。区政务服务局负责将制发的“一业一证”综合许可凭证,按照证照汇聚要求,逐步汇聚至全市电子证照库。
(七)深化告知承诺制,增强改革协同。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积极对接市级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共同探索综合告知承诺审批,形成政府清楚告知、企业自主承诺、责任自行承担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推进审批便利化办理。
(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管理链条。对纳入区级“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具备条件的,按照市级“6+4”事中监管模式相关部署安排,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适应不同场景领域特点,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逐步推行“6+4”监管措施。对暂不具备推行“6+4”事中监管模式条件的行业,区级相关部门在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职责
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时间,明确“一业一证”改革主管领导和牵头科室,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办事指南的编制,备案至区政务服务局。
(二)规范推进,坚持依法审批。“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行政审批事项,不改变审批和监管的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审批部门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负责。因实施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改革,依法履职,依照标准和要求规范实施审批,服务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便利企业准营。
(三)主动对接,加强协同联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各市级指导部门,加强市区协同,推动行业涉及的事项改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区政务服务局作为丰台区“一业一证”改革统筹协调部门,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改革落地。
(四)加强宣贯,确保政策落地。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审批人员和窗口人员的“一业一证”改革业务培训,确保审批人员和窗口人员准确理解政策、规范实施政策,支撑改革政策落细落实。区相关部门需做好本行业“一业一证”改革政策解读,宣传总结改革成效,加强宣传推广,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享有改革成果,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附件:1.丰台区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2.丰台区综合许可凭证样式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台区“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序号 |
行业 |
类别编码 |
涉及审批证件 |
审批(责任)部门 |
办理要求 |
1 |
医疗器械 经销商 |
01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至少一项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区生态环境局 |
按需办理 |
|||
2 |
药店 |
02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按需办理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3 |
餐饮店 |
03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区烟草专卖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4 |
健身房 |
04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区体育局 |
按需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按需办理(如健身房中设置有游泳场(馆)办理) |
|||
5 |
超市/便利店 |
05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区烟草专卖局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6 |
书店 |
06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必须办理 |
《出版物出租企业备案回执》 |
按需办理 |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按需办理,如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备案凭证即可 |
|||
7 |
互联网医院 |
07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必须办理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市药监局 |
按需办理 |
|||
8 |
养老机构 |
08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9 |
眼镜店 |
09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公示 |
|||||
10 |
宠物医院 |
10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区农业农村局 |
必须办理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区生态环境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11 |
宾馆 |
11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区公安分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12 |
电影院 |
12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13 |
KTV |
13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区文旅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14 |
电玩城 |
14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区文旅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按需办理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15 |
网咖/ 电竞馆 |
1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区文旅局 |
按需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16 |
经营性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 |
16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区人力社保局 |
按需办理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
17 |
游泳馆 |
17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区体育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18 |
茶馆 |
18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19 |
乡村民宿 |
19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必须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20 |
游艺娱乐 场所 |
20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区文旅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按需办理 |
|||
21 |
无人超市 |
21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22 |
剧场 |
22 |
《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
区文旅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按需办理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23 |
连锁菜店 |
2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区烟草专卖局 |
||||
24 |
中医名医馆 |
24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必须办理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区生态环境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25 |
咖啡厅 |
25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按需办理 |
|||
《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26 |
酒吧 |
26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区文旅局 |
按需办理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区烟草专卖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27 |
运动场馆 |
27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区体育局 |
按需办理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28 |
清真餐厅 |
28 |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登记许可决定书》 |
区民宗办 |
必须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按需办理 |
|||
29 |
校外体育 培训机构 |
29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区体育局 |
按需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
《小食杂备案卡》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30 |
干洗店 |
30 |
《取水许可证》 |
区水务局 |
按需办理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31 |
饮品店 |
31 |
《食品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必须办理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区新闻出版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32 |
口腔诊所 |
32 |
《诊所备案凭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必须办理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33 |
医疗美容 门诊部 |
33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必须办理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区生态环境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34 |
机动车 维修企业 |
34 |
《北京交通运输准予备案通知书(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区运管分局 |
必须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
35 |
书画艺术馆 |
35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 |
区文旅局 |
必须办理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生健康委 |
必须办理,如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备案凭证即可 |
|||
36 |
民办幼儿园 |
36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区教委 |
必须办理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
37 |
道路货运公司 |
37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区运管分局 |
必须办理 |
《道路运输证》 |
|||||
《北京交通运输准予备案通知书》 |
按需办理 |
||||
38 |
道路客运公司 |
38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区运管分局 |
必须办理 |
《道路运输证》 |
|||||
《北京交通运输准予备案通知书》 |
|||||
《北京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旅游客运班线) |
按需办理 |
||||
《北京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客运班线) |
|||||
《北京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客运班线定制服务) |
|||||
39 |
美容美发店 |
39 |
《卫生许可证》 |
区卫健委 |
必须办理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市水务局 |
按需办理 |
|||
40 |
商贸公司 |
40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区市场监管局 |
按需办理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区烟草专卖局 |
||||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登记许可决定书》 |
区民宗办 |
注:本附件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本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因各区负责推动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落地,相应行政审批事项为区级部门实施部分,审批部门仅列述区级审批部门,相应市级审批部门未列出,另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由市药监局实施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按有关规定由市水务局、区水务局实施审批。
附件2
综合许可凭证样式
综合许可凭证印制标准:
1. 综合许可凭证规格
尺寸为:297mm(高)×420mm(宽)。
2. 综合许可凭证证面内容
2.1 防伪边框。
2.2 “综合许可凭证”的浮雕底纹。
2.3 综合许可凭证证面字样。
2.3.1 “综合许可凭证编号”汉仪中黑简体,17磅,距上纸边76mm。编号由6位行政区划编码、ZH(“综合”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类别代码、5位顺序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
2.3.2 “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许可项目”汉仪中黑简体,22磅。
“经营者名称”距上纸边125m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距上纸边141mm。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距上纸边157mm。
“经营场所”距上纸边173mm。
“许可项目”距上纸边189mm,距下纸边100mm。
2.3.3 “发证机关、制证日期”汉仪中黑简体,16磅。
“发证机关”距下纸边65mm。
“制证日期”距下纸边51.5mm。
3. 综合许可凭证印刷工艺
“综合许可凭证”字样为金色,金为大赤金(淡色而有光泽之金),用电化铝烫金印制。
4. 综合许可凭证用料标准
采用140g/m2无荧光全木浆证券纸印刷。
5. 综合许可凭证防伪
5.1 使用多重扭锁线技术制作的防伪边框。
5.2 使用“综合许可凭证”设计的浮雕底纹。
5.3 油墨防伪:左下角采用无色荧光红防伪油墨印刷“XXXXXXXX监制”的字样,日光下不可见,在长波紫外线下可见为红色。
5.4 RFID芯片防伪:加载RFID芯片防伪技术,需满足唯一性、不可篡改、不可复制、全程追溯功能,此工艺只可加载在凭证背面。追溯方式需便于应用和操作。可实现证照从出厂到发证机关的全流程可追溯,满足随时查询,查询信息要包含出场批次、发证机关等。(可选)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