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第3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分工方案,加强调度,狠抓落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力争增长7%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力争增长7%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之内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4.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
5.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7.水资源指标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二、持续提升经济发展韧性,增强高质量发展实力
(一)全面实施倍增计划、追赶行动
8.加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在全区GDP占比超过30%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丽泽商务区管委、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
9.以“1511”产业发展提质工程为抓手,构建全员招商工作体系和精准培育政策体系
主责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科信局
10.推动新兴金融、综合能源管理等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
11.推动高端商务、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商用密码等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科信局
12.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3.推动都市智慧农业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4.推动智慧医疗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5.实施“8848”存量企业梯度培育攻坚行动,重点培育一批金刚、领军、瞪羚、雏鹰企业,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0家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投资促进中心
16.新增国高新企业300家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
17.加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独角兽、小巨人企业发展快车道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
(二)不断积蓄经济发展新动能
18.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项目投资在全区投资总额占比超过20%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9.推动新一轮城南行动计划、河西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现投资340亿元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0.贯彻实施“两区”重点园区组团发展提升专项行动,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开放高地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丽泽商务区管委
21.落实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任务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2.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主责单位:区工商联
23.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责单位:区统计局
24.开展丽泽金融指数研究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金融办、区统计局
25.构建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指数体系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26.实施“发展伙伴计划”,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和智力资源共同参与创新生态建设,纳入链长单位50家、发展伙伴500家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科信局
27.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优质人才发展生态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28.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29.围绕丽泽、方庄等区域构筑高水平活力中心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丽泽商务区管委、方庄街道
30.推动三联书店旗舰店等一批示范项目正式开业
主责单位:文旅集团、方庄街道
31.完成2个传统商圈改造提升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32.全年线上消费占社零额比重力争达到35%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33.办好北京国际花潮节,打造特色消费品牌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园林绿化局、玉泉营街道
34.推动“点靓凉水河”项目分段落地,实现石榴庄段开工建设,完成右安门段主体工程,沿河打造国潮文化街区,发展沉浸式特色消费空间,构建水岸经济带、产业带、消费带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文旅集团、右安门街道
(四)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35.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围绕企业主责塑造主业团队,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提升企业活力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36.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构建有竞争力吸引力的考核激励体系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37.深化内部资源整合,推进区属国有资产资源战略重组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38.培育做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开发、城市服务等业务板块,资产增速不低于7%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三、持续加快重点功能区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能级
(一)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的丽泽金融商务区
39.加快丽泽城市航站楼等重点项目建设,丽泽国际金融城全面开工,北区地下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正式开工,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项目地块、丽泽国际金融城剩余地块实现供地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规自分局、丽泽控股公司
40.京能天泰项目正式竣工,湖南投资大厦、开创金润项目建设完成,新增产业空间17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41.规划建设滨水文化公园二期、金中都城遗址公园,城市运动休闲公园二期投入使用,累计建成绿地面积超过1000亩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丽泽商务区管委
42.持续优化配套服务,引进国内一流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创新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模式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43.大力构建以新兴金融为主的产业体系,重点引进持牌金融机构和央企金融板块,金融类企业数量新增40家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丽泽商务区管委
44.打造数字货币技术和应用生态圈,激发金融、数字、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动丽泽区级综合贡献增速达到30%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丽泽商务区管委
(二)加速释放中关村丰台园创新活力
45.实现园区总收入同口径增长10%,人均、地均产出排名保持全市前三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46.持续巩固主导产业优势,建设全市首家轨道交通垂直领域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举办全球性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论坛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47.以航天航空产业创新中心为载体,布局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赛道,加快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天航空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
48.建立租金作价入股、区属平台公司直投、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新模式,提升看丹独角兽创新基地集聚能级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49.推动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创新中心结构封顶,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50.联合社会资本,围绕丰台创新中心,打造绿色、生态、智能的国际高端产业社区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三)加快推动南中轴地区华丽转身
51.高站位、高标准落实地区规划,加快博物馆群一期土地整理收尾工作,积极承接国家级文化设施
主责单位:南中轴建设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52.启动TOD、北木南厂住宅区征拆
主责单位:南中轴建设办公室、大红门街道
53.做好中央芭蕾舞团项目及“三办”迁建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推进东时科技大厦项目
主责单位:南中轴建设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
54.加快推进楼宇更新,推动福海国际大厦等腾退空间向高品质产业空间转型,实现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全面开园,入驻企业数量达到100家
主责单位:南中轴建设办公室、丰发展公司
55.深化御道商业区规划研究,全力打造高品质活力街区和转型升级典范
主责单位:南中轴建设办公室
四、持续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一)不断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56.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丰台分区规划,全力抓好宛平城、分钟寺、东铁匠营等重点地区街区控规编制,继续深化河西重点街区控规,力争实现街区控规全覆盖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57.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计划,完成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组织落实拆违腾退后修复工作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
58.立足规划定位,编制新发地市场升级综合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市场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新发地等批发市场转型发展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花乡街道
(二)推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59.完成河西轨道交通一体化方案,在河西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智能制造等重点项目,打造低密度、自然化、生态宜居的河西生态科技城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北宫镇、王佐镇
60.有序实施“一绿”地区城市化统筹试点规划,加快原花乡中部组团等项目进度,探索“二绿”地区减量提质发展新路径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61.培育创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村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62.加快王佐全域旅游小镇建设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王佐镇
63.严格落实“村地区管”,做实区级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平台,持续提升“三资”监管水平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64.开工建设纪家庙、看丹等一批集体产业项目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局
65.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签约搬迁1000户,实现羊坊村、岳各庄A区等4个棚改项目场干地净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66.开展全区征收、拆迁、腾退在途项目清理,完成北甲地等9个棚改项目和石榴庄等10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三)进一步彰显“轨道上的京津冀”节点作用
67.加快北京丰台站站城一体化建设,深化实施街区控规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综投公司
68.促进“四网融合”,打造层级合理、高效快捷、均衡一体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
69.加快推动站前综合一体化开发,扎实推进南、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有序施工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70.密切联动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系统整合区域内商业、产业、公共服务等多元要素,打造高水平枢纽新城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
71.坚持生态融合发展,规划建设城市绿谷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
(四)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72.进一步织密交通路网,新建、优化微循环道路2.58公里,实现通久路、六圈路改造通车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73.治理拥堵节点5处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74.持续推进地铁1号线支线规划建设,实现8号线大红门站换乘通道开工、16号线宛平站投入运营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大红门街道
75.加快建设丽泽220千伏变电站及调度指挥中心,完善供热、供气配套管线设施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供电公司
76.完成京周路3公里中水、污水管线建设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区房管中心、长辛店街道
77.持续推进渗沥液处理厂二期项目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78.启动青龙湖再生水厂二期前期工作,持续推进河西第二水厂建设,河西第三水厂实现供水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五)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79.深入实施疏整促专项行动,推动丽泽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提升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丽泽商务区管委
80.推动丰台站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提升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1.完善城市更新政策支持体系,优化“一办、一院、一平台、多伙伴”工作机制,推动城市更新集中连片实施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82.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整治,启动3个“水黄”小区改造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区水务局
83.为老楼加装电梯10部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84.开工建设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项目示范区,打造文化、商务新地标
主责单位:文旅集团、长辛店街道、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中心
85.推进分钟寺新国贸项目建设,完成地上物腾退以及二期土地上市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成寿寺街道
86.持续推进宛平城三期解危行动
主责单位:丰开集团、宛平街道
87.扎实开展“两拆一增”工程,不断巩固“创无”工作成果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88.提升区域便利性,建设不少于5个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五、持续增强城市治理效能,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品质
89.巩固“一微克”行动成果,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90.坚持“三水统筹”,纵深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建成地下水研究中心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91.深入实施河西水生态提升项目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92.实施“三道工程”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
93.挖掘“金角银边”开展精准绿化,新建城市绿地16.57公顷,留白增绿23.54公顷,建设2处全龄友好型公园,改造提升6个郊野公园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94.南苑森林湿地公园新增集中连片开放面积2037亩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南森公司
95.做好“创森”国家级考核验收工作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二)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96.持续抓好“七有”“五性”监测,增强民生工作指向性,提升“七有”“五性”服务保障水平
主责单位:区统计局、区民政局
97.提升接诉即办管理水平,建成诉求统计分析系统
主责单位:区城指中心
98.推动大红门街道退出治理类街镇行列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指中心、大红门街道
99.强化大数据赋能网格化管理,健全城市运行调度指挥体系,探索领导驾驶舱、智慧城市等多平台融合
主责单位:区科信局
100.规范开展街镇驻地迁移工作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01.健全街道管理农村工作机制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02.优化调整社区规模,完善社工队伍管理,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三)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03.精心推进市容提质工程,着力治危、治乱、治脏、治破,扎实开展“四场四部”“五线五面”专项治理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104.推进城市慢行系统与滨水道路、园林绿道连通融合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105.优化静态交通,新增人防、路侧停车位600个,推进有偿错时共享停车管理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人防办
106.建立物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机制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107.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四)不断深化平安丰台建设
108.完善公共安全和消防组织体系,全面压实“三管三必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109.推进医保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医保基金安全员队伍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110.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6600批次,药品、医疗器械抽检250批次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11.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
112.稳步降低政府债务率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13.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大力解决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
主责单位:区信访办
114.坚决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
六、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一)牢牢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115.精准实施就业帮扶援助,组建区级就业创业联盟,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16.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主责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17.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动右安门集租房、东河沿公租房等项目开工,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6000套,新建4000套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18.持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19.持续扩大社会保险,推行全面参保计划,试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20.开工建设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
主责单位:区残联
12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街镇养老照料中心3家,新增养老床位200张,发展培育养老助餐点30个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22.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123.建设高标准农田300亩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24.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实施基础教育强基工程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5.加快推进第五实验学校科技园校区、北大附小丰台分校改扩建工程、丰台一小丽泽分校等重点建设项目,启动北京十一学校中堂实验学校、长辛店铁路中学等一批学校办学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6.持续推进教学改革,深化“行走的思政课”特色教育品牌建设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7.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28.增强学前教育服务能力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9.深入实施“六航”培训工程,扩大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跨校任教比例,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主责单位:区教委
130.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
主责单位:区教委
(三)推进健康丰台建设
131.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做实做强三级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2.新增20家医保定点机构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133.动态补齐7个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口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4.为农村卫生服务站培养百名高水平村医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135.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北京口腔医院建成、丰台医院新院区开诊、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工程开工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36.全力以赴做好“创卫”国家级评估迎检工作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四)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137.举办丰台区第十四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在河西地区探索建设越野摩托车、山地自行车赛道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38.盘活园博湖、宛平湖、晓月湖230万平方米水面,新建2个水上运动中心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39.建成方庄文化艺术中心
主责单位:文旅集团、方庄街道
140.建设中国国际出版交流中心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右安门街道
141.深入推进新时代书香丰台建设,加大阅读空间扶持力度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42.继续办好中国戏曲文化周
主责单位:区文创中心
143.承接金中都建都870周年纪念活动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44.全年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1800场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七、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145.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转化为推动丰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创造力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46.时刻牢记“三个务必”,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47.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4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49.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主责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50.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5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152.进一步精文简会,深入推动基层减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53.激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弘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精神,增强补位意识,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54.坚持过“紧日子”,抓好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做到“减支不减事”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55.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主责单位:区审计局
156.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深化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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