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侨联部门职能主要为: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维权工作。2.全面掌握丰台区侨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做“侨”工作的意见、建议,给区委当好参谋。3.组织归侨、侨眷、侨界委员及海外侨胞亲属学习党和政府的侨务政策,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4.做好侨界代表人士的访问、讲学、经贸洽谈的服务工作,鼓励归侨、侨眷及海外侨胞亲属与他们在海外的亲属联系,发挥“侨”的优势,为丰台区经济建设服务。5.作为侨联工作的长期性任务,认真做好归侨二、三代、留学生及移居海外人员及家属的工作。6.积极参与协商、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归侨、侨眷的人选工作。7.逐步拓展与海外华人、华侨社团的联系,同他们建立稳定而广泛的友谊,促进与各国华侨、华人社团的友好合作,扩大在海外的影响。8.做好区域性侨务工作,指导街道侨联组织做好基层侨联工作。9.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会同有关涉“侨”单位,做好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工作。10.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机关的文件管理、保密及信息工作。11.联合院校、协会等做好海外华裔青少年工作。12.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侨联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侨联不设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数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3.98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5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0.15万元,比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0.93%。
1.财政拨款收入160.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08%,其中:基本支出148.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44%;项目支出10.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79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正常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4%;住房保障支出22.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8.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59万元,下降9.57%。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2023年度决算108.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53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过紧日子。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0.0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此项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2023年度使用此项经费购买了用于党员干部自我学习的图书,加强了侨联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剩余部分未安排使用。
“统战事务”2023年度决算10.3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正常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17.5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81万元,下降4.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17.5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81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过紧日子。
3.“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22.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48万元,下降6.1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22.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48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过紧日子。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8.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工作。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车。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车。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03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加原因:正常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在区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4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党支部工作相关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开展侨联工作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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