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石榴庄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榴庄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丰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规范制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推进石榴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由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本年度,石榴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78条。其中,街镇动态536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11条,政府公告6条,财政信息3条,公开招聘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清单2条,执法公示信息18条,所有信息均按照公开流程及规范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石榴庄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严把“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期办结。
    (三)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按照丰台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石榴庄街道指定专人做好政府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统筹各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2023年度,针对街道全体工作干部及新入职工作人员展开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各科室、社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提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是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的一年,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业务培训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还存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少的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新入职人员入职培训课程,引导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