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主要职能为:
团区委是丰台区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主要职责是:
1.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协助党和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做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巩固党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
2.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文化体育等活动,培养、推荐、选拔各级各类优秀青少年。
3.积极探索新时期团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更好的指导基层团的工作。
4.及时反映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5.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6.承担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开展。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为:
根据上述指责,团区委设置5个职能部(室)。
办公室(宣传部):协助团区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机关例会的组织落实;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内保和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人事工作。
负责在全区青年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负责团区委机关局域网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全区青年工作的规律,总结推广共青团工作经验,宣传和推广全区团员青年的典型事迹。
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团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团干部任免、考核、培训,团员的登记和审批、发展、奖惩及团费的收缴等;负责组织工作调研,并落实调研成果转化;负责全区团员青年的推优入党的推优荐才工作、区团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团务目标考核、评比、达标创优及表彰工作;负责全区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年度统计工作。
社区工作部:负责社区青少年工作,组织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建设;负责指导“青年志愿者”集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活动,负责“青年志愿者”的培训、检查、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组织社区青少年在社区内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节(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权益部:负责维护全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负责宣传“两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负责协调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单位处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负责研究青年维权工作。
统战部(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宣传党关于统战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对我区青年知识分子、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少数民族青年、有宗教信仰的青年及其他青年的统战工作;承担区青联秘书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团结凝聚全区各族各界优秀青年,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负责召集青联常委会、主席办公会、界别组长会、全委会,起草青联工作计划、总结及文件;负责全区“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对基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实施具体指导,负责“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检查、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青少年服务中心),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数12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50.26万元,比上年减少451.09万元,下降25.0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27.59万元,比上年减少424.95万元,下降24.25%。
1.财政拨款收入1327.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7.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79.38万元,比上年减少507.38万元,下降28.4%,其中:基本支出615.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14%;项目支出663.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0.26万元,比上年减少451.09万元,下降25.04%。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5.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9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2%;住房保障支出91.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25.3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0.6万元,下降8.21%。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124.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0.82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0.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176.92%。主要原因:上级党组织统筹经费使用情况,下拨党组织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4.5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7.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46万元,下降27.9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7.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2.46万元,下降27.98%。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在编人员相比申请预算时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1.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42万元,下降18.9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91.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42万元,下降18.93%。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整,在编人员相比申请预算时有所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5.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17万元,比上年增加7.54万元,增加原因: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较上年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5.4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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