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倾心调解,化解纠纷促和谐。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案结事了,减少各方当事人累诉风险”为工作目标,落实“案外、庭前、庭中、庭后”一案四调解机制,实现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终结。截至4月25日,2025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741件,调解结案2705件,调解结案率79.3%。二是严守底线,把好仲裁员纪律关。严格要求仲裁员、书记员强化纪律意识,熟知各项办案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保守秘密,排除一切非法律因素干扰,不触碰法律原则和底线。坚持落实仲裁员信息公开和回避制度,制定仲裁员回避及信息公开指南,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开展案件定期评查和专项评查,不断规范案件审理流程,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宣传,推动企业规范化。通过对重点领域企业及典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发放仲裁建议书形式,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举办“仲心护航”系列活动,已通过“丰台人社”公众号推送仲裁普法宣传文章10篇、仲裁普法宣传视频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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