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党建办公室、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参公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8人,实有人数27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0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74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590.23万元,增长73.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55.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4.09万元,增长74.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5.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70.05万元,比上年增加1579.17万元,增长88.18%,其中:基本支出1193.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41%;项目支出2176.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88.53万元,增长108.77%。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单位决算报表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0.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23%;教育支出3.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0.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9%;住房保障支出16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10.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0.65万元,下降9.8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985.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0.09万元,下降10.05%。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合同未履行完成,尾款结转明年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5.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56元,下降2.15%。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党支部活动减少。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89万元,下降75.0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89万元,下降75.08%。主要原因:响应抗疫号召取消了多场系统内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8.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1.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0年度决算138.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0.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0.63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款)2020年度决算130.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0.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区财政经国资委下拨至国有企业专用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8.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61万元,下降8.48 %。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68.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61万元,下降8.48 %。。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1.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40万元,下降16.68%。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1.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40万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安全员年内减少,发放工资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5.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65.99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93.4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0.35万元,比上年减少1.80万元,减少原因: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2020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丰台区国资委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94.12%,涉及金额283.94万元。评价平均得分89.53分,总体评价结果较好。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
实施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型:延续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2020年1月
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2.项目背景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效能,提高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区国资委依据《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京国资发〔2012〕32号)文件要求,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申请开展专家评审工作;依据《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中关于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监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以及成本费用管理情况,更好满足经济决策和国资监管需要,申请针对监管企业2019年决算数据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依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准确了解各行业绩效评价指标情况,顺利开展监管企业业绩考核相关工作,申请购置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为防范法律风险,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意见提供有力支撑,为单位内部及对外答复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供有效指导,申请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法律顾问服务。
3.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共包括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采购、法律顾问服务4个子项目,其主要实施内容及实施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序号 |
子项目 |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
1 |
专家评审 |
针对监管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聘用专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评审。2020年聘请3位专家完成《北京丰贸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购置北京金兰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融达国际大厦一层及负一层商业地产项目》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 |
2 |
专项审计 |
对2019年监管企业决算数据中营业收入、成本费用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2020年完成对北京市丰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北京丰贸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的专项审计工作。 |
3 |
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采购 |
2020年采购“久其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一套,以保障2019年监管企业业绩考核相关工作的开展。 |
4 |
法律顾问服务 |
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2020年法律顾问完成对5个以上信访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息公开事宜、协助进行政策法规的制定、对合同文本进行把关、解答其他法律咨询等工作。 |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预算申报资金439,080.00元,预算批复资金439,080.00元,截至2020年12月年底,该项目支出资金共427,980.00元。
5.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总体目标设定为:
(1)通过聘请专家对监管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评审,履行监管职责,提升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水准;
(2)通过审计,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监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以及成本费用管理情况;
(3)购买财务绩效评价软件,全面了解各行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便于开展业绩考核相关工作;
(4)聘请法律顾问,对国资委出台或签订的文本进行把关,对各种信访问题给出专业法律意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2)评价对象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
(3)评价范围
以《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1〕622号)文件明确的要求为准,即实施部门开展的、与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目标定位相关的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评价意见。
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及《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1〕622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三是突出绩效原则。重点关注绩效,兼顾决策和管理。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和专家评价工作组结合该项目特点和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明确评价标准,按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确定了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6个,四级指标28个。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详见表2。
表2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四级指标及 分值 |
指标解释 |
项目决策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否清晰明确,有明确的工作目标结果导向 |
绩效目标具体、细化 |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全面、具体可衡量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绩效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
|||
决策过程 |
决策依据 |
决策依据充分性 |
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完整 |
|
决策与工作计划、职能要求相符性 |
是否符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职能要求 |
|||
决策程序 |
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性 |
决策流程是否完整、有效,决策程序是否科学、程序化 |
||
项目决策结果合理性 |
评价项目决策过程是否严格履行各项决策程序 |
|||
项目管理 |
项目资金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的 科学性 |
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准确、细化 |
预算执行 结果 |
预算执行是否与预算编制一致 |
|||
资金到位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X100% 实际到位资金: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计划投入资金: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
||
资金使用率 |
实际使用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转结余程度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 实际使用资金: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 实际到位资金: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
|||
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
||
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财务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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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 规范性 |
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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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健全性 |
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协调、有效 |
|
人员职责分工 明确性 |
机构成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责任划分是否清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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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否制定了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 |
||
实施方案的编制 |
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是否科学、有效 |
|||
过程控制 |
制度执行情况 |
是否严格执行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
||
过程的管理规范性、有效性 |
项目单位是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是否规范有效 |
|||
过程监督控制 情况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充分的监督控制措施 |
|||
|
项目产出 |
产出数量 |
项目产出数量 指标 |
①是否出具项目相应数量的专家评审意见 |
产出质量 |
项目产出质量 指标 |
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工作需求 |
||
产出时效 |
项目完成的 时效性 |
是否按照工作计划执行该项目 |
||
产出成本 |
预算控制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
项目实施内容中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程度 |
①通过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是否达到及时反馈企业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整改,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 |
|
可持续 影响 |
项目的可持续影响程度 |
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保障审计、法务、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 程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否达到了预期设定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3)评价方法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公众评判法为主,按照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4)评价标准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
遴选专家,组建专家评价工作组。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
绩效评价资料准备。
收集、复核资料。
编制专家资料手册。
召开专家评价会,形成评价结论。
(3)评价总结阶段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资料归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专家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独立进行定量评分,并出具评价意见。该项目得分87.24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8.60分,项目过程得分16.24分,项目产出得分36.00分,项目效益得分26.40分,经专家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评价,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定级别为“良”。 具体情况详见表3。
表3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10 |
8.60 |
项目过程 |
20 |
16.24 |
项目产出 |
40 |
36.00 |
项目效益 |
30 |
26.40 |
综合得分 |
100 |
87.24 |
绩效评定级别 |
良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评价分析
区国资委根据《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京国资发〔2012〕32号)、《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该项目。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聘请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为区国资委法律顾问,聘请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9年监管企业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专项审计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决策程序科学、规范,与区国资委的工作计划、职能要求相符,但对4个子项目以前年度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仍不够完整,年度工作计划不够细化,项目决策依据还需进一步完善。
(2)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通过聘请专家对监管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评审,履行监管职责,提升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水准;通过审计,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监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以及成本费用管理情况;购买财务绩效评价软件,全面了解各行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便于开展业绩考核相关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对国资委出台或签订的文本进行把关,对各种信访问题给出专业法律意见。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方向和提供的决策文件基本相符,但产出数量指标不够完整、细化,产出进度指标不够细化,未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阶段设置具体时间节点。
(3)资金投入情况评价分析
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丰财资产年初批复〔2020〕16号)文件及项目申报书,2020年该项目申请并批复预算共计439,080.00元,其中专家评审费18,000.00元,专项审计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购置费1,080.00元,法律顾问委托业务费120,000.00元。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较好地为目标实现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各子项目均参照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申请预算,年度工作量不够明确,预算编制细化程度有待加强。
2.项目过程情况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评价分析
该项目2020年预算申请资金439,080.00元,财政资金到位439,08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资金427,980.00元,预算执行率为97.47%。具体使用情况见表4。
表4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
子项目 |
预算金额 (元) |
支出金额 (元) |
第三方服务机构 |
1 |
专家评审 |
18,000.00 |
6,900.00 |
-- |
2 |
专项审计 |
300,000.00 |
300,000.00 |
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 |
3 |
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采购 |
1,080.00 |
1080.00 |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4 |
法律顾问服务 |
120,000.00 |
120,000.00 |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 |
合计 |
439,080.00 |
427,980.00 |
-- |
实施部门依据《丰台区国资委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支付款项时编制《丰台区国资委区财政网上预算项目执行申请审批表》,经实施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及资金拨付。相关资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存在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未影响项目进度。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国资委遵循相关财务制度等规定,严格资金的申请、审批、结算程序,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分析
a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专家评审工作由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组织实施,实施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北京市国资委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库内遴选三位评审专家,针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并参照《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规定支付专家评审费。
专项审计工作由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组织实施,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与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对北京丰贸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北京市丰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的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国资委企业绩效评价软件采购由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具体需求,并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相关部门经验,2020年4月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久其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1套。
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由区国资委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7月与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开展法律顾问服务。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但合同验收资料不够完整。且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委托合同存在付款不够及时等情况,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b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实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丰国资发〔2018〕23号)、《中共丰台区国资委委员会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丰国资党发〔2018〕17号)、《丰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丰国资发〔2017〕47号)等制度执行,并依据合同要求,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日常监督及管理。
为做好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区国资委于2020年1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丰国资发〔2020〕2号),明确了规范会计行为、优化工作组织、深挖数据价值、强化决算审计等具体工作要求,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方案洽商、工作检查、事项协调等相关工作的过程管理留痕资料不够完整。
3.项目产出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该项目2020年预算申请资金439,080.00元,财政资金到位439,08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资金427,980.00元,预算执行率为97.47%。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有待提高,项目成本控制措施有待加强。
(2)项目效率性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底,区国资委已按计划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项目效益情况评价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实施部门聘请3位专家完成《北京丰贸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购置北京金兰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融达国际大厦一层及负一层商业地产项目》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完成了对北京丰贸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北京市丰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2019年度收入及成本费用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完成“久其企业财务绩效评价软件”的采购工作,并投入使用;并聘请法律顾问对5个以上信访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处理信息公开事宜、协助进行政策法规的制定、对13个以上文本进行把关、解答其他法律咨询9次。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申报的工作内容,但针对委托服务类子项目及软件采购子项目验收资料不够完整,产出质量指标实现情况呈现不足。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国有资产评审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监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以及成本费用管理情况,更好满足经济决策和国资监管需要,为顺利开展监管企业业绩考核相关工作提供保障,并防范法律风险,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内部及对外答复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供有效指导。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性,但项目实施效果的呈现及总结仍需进一步加强。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实施部门分别针对4个子项目开展了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对该项目的实施过程基本认可。
评价分析认为:服务对象为单位内部人员,因此满意度调查对象均为单位内部人员,调查结果的客观性体现不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0年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优化了对监管企业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各项国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1)借助第三方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调动专家、审计机构、专业律师团队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协同联动,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高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提升监管质效。
(2)严格支出审批,确保资金安全。实施部门按照《丰台区国资委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4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明确组织分工,保障项目实施。各子项目均结合项目管理需求,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人员之间进行了合理分工,为项目的有序开展、各项绩效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
该项目作为延续性项目,对4个子项目以前年度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仍不够完整,年度工作计划不够细化,项目决策依据还需进一步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不够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细化、量化不足。产出数量指标不够完整、细化,;产出进度指标不够细化,未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阶段设置具体时间节点。各子项目均参照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申请预算,项目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2)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过程管理有待加强,留痕资料仍需进一步完善。该项目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但合同验收资料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方案洽商、工作检查、事项协调等相关事宜的现场记录或会议记录不够完整,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的严谨性有待加强。
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绩效方面
针对委托服务类子项目及软件采购子项目验收资料不够完整,产出质量指标实现情况呈现不足。
项目绩效成果展现不够全面,实施效果的呈现及总结仍需进一步加强。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对象均为单位内部人员,调查结果的客观性体现不足。
(六)有关建议。
1.项目决策方面
(1)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针对各个子项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前期需求调研及论证,并及时对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内容,合理预估项目工作量,细化年度工作计划,为项目决策和预算决策提供有利支撑。
(2)强化绩效管理,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增强可考核性,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3)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明确成本控制标准和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过程方面
(1)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计划,通过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时间计划、采购计划、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监督管理、验收标准等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支出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并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过程监管,实现全过程、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归集过程管理留痕资料,全面履行管理主体职责。
3.项目绩效方面
(1)树立绩效管理意识。注重绩效过程资料梳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归集各种绩效资料,充分呈现项目实施效果;注重绩效成果的收集和整理、呈现,规范各子项目的验收程序。
(2)重视项目绩效呈现。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资料的梳理和汇总分析,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分类界定服务对象,科学设定调查问卷,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项目优化管理和持续决策的参考,全面呈现项目实施效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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