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党建办公室、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8人,实有人数2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854.41万元,比上年减少2482.31万元,下降39.1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83.59万元,比上年减少2986.30万元,下降56.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3.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24.37万元,比上年减少2489.11万元,下降41.39%,其中:基本支出940.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69%;项目支出2583.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46.08万元,比上年减少2481.63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单位决算报表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88.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02%;住房保障支出126.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78.1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63.14万元,增长1749.60%。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0.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内拨付企业补助。
“港澳台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262.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262.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全区港澳台工作安排增加的港澳台事务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14.9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08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支部活动按实际支出结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08.2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80万元,增长9.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08.2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80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788.8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20.00万元,增长132.66%。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款)2022年度决算1788.8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20.00万元,增长132.66%。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区财政经国资委下拨至国有企业专用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26.18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26.18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1.7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3.33万元,下降20.47%。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51.7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3.33万元,下降20.47%。主要原因:安全员年内发放工资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1.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1.15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40.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2.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46万元,减少原因:缩减机关运行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5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2022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党建办公室、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行政编制28人,实有人数2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丰台区国资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于工作职责和任务,依据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设置。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预算安排,我委设置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按年度工作任务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数35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940.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583.68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5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940.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583.68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全年完成项目13个,完成绩效报告1份,购买办公家具2套,拨付10家基层党组织经费,发放5名安全员工资,拨付2笔企业经费,完成保密项目2个。
(2)产出质量
年内政策性项目按政策要求拨付到位,系统安装项目均可以正常交付使用,成果类项目产出成果达到预期要求,项目均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3)产出进度
年内项目均按预计时点执行完毕。
(4)产出成本
年内政策性项目成本以政策要求计,系统安装及成果类项目成本不超过比价后报价。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系统和网络方面的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和上传下达的物资耗费。
(2)社会效益
提升了国资监管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环境效益
不涉及此项内容。
(4)可持续性影响
专项经费的拨付及注册资本金的增加助力丰台区属国企的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
综合各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8%。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为财务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依据《丰台区国资委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支付款项时编制《丰台区国资委区财政网上预算项目执行申请审批表》,经实施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及资金拨付。相关资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存在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区国资委遵循相关财务制度等规定,严格资金的申请、审批、结算程序,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严肃财经纪律,完整记录全局经济活动,确保会计原始凭证及记帐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资产管理
加强对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处完善固定资产入账和调拨工作。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绩效管理
(1)建立全方位绩效管理机制
为有效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保障财政资金投入效益,我委严格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绩效管理主要工作内容、责任处室、绩效目标设置标准、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流程、绩效自评工作成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要求。
(2)有效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我委针对2022年度财政资金积极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结转结余率
按财政局支出相关文件规定,我委项目经费结余结转率为0%。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区属国企因承接工作任务需追加资本金或专项经费,均需通过我委拨付,导致年度金额波动较大,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丰台区国资委对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3个,涉及金额1428.74万元。评价平均得分98.26分,总体评价结果较好。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
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过程管理留痕资料还需完整、规范。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不够全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内容有待充实。
(六)措施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增加可考核性,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2.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科学编制项目预算;明确成本控制标准和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完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遴选机制,规范合同管理,并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过程监管,实现全过程、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归集过程管理留痕资料,全面履行管理主体职责。
4.重视项目绩效呈现。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分类界定服务对象,科学设定调查问卷,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项目优化管理和持续决策的参考,全面呈现项目实施效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
实施部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型:延续项目
项目开始时间:2022年1月
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2)项目背景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效能,提高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区国资委依据《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京国资发〔2012〕32号)文件要求,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申请开展专家评审工作;依据《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中关于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监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以及成本费用管理情况,按照《丰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丰国资发〔2017〕47号)文件内容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好满足经济决策和国资监管需要,申请对监管企业2020年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部分监管企业进行绩效评价;为防范法律风险,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意见提供有力支撑,为单位内部及对外答复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供有效指导,申请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法律顾问服务。
(3)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共包括专家评审、专项审计3个子项目,其主要实施内容及实施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序号 |
子项目 |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
|
1 |
专家评审 |
针对监管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聘用专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聘请3位专家完成《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龙景湾甲区15号楼-1至2层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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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项审计 |
对纳入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年度的企业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进行数据审核,并对部分监管企业即丰台区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决算数据中营业收入、成本费用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开展专项服务工作,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
|
3 |
工资总额机制咨询 |
对国资委监管企业综资总额管理工作进行相关调研,采集整理资料,以监管企业近五年财务及工资数据为基础,结合发展战略规划、企业功能定位等情况搭建工资总额联动模型,协助国资委修订出台区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并对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资金835700.00元,预算批复资金835700.00元,年中调整预算资金8069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年底,该项目支出资金共806900.00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产权、审计、安检等方面业务,对被监管企业履行监管职能,从多角度多维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总结和分析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三是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2)评价对象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
(3)评价范围
以《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3〕44号)文件明确的要求为准,即实施部门开展的、与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目标定位相关的工作。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一是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评价意见。
二是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及《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3〕44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三是突出绩效原则。重点关注绩效,兼顾决策和管理。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和专家评价工作组结合该项目特点和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原则,明确评价标准,按照《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确定了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6个,四级指标28个。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详见表2。
表2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四级指标及 分值 |
指标解释 |
项目决策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否清晰明确,有明确的工作目标结果导向 |
绩效目标具体、细化 |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全面、具体可衡量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绩效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
|||
决策过程 |
决策依据 |
决策依据充分性 |
项目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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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与工作计划、职能要求相符性 |
是否符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职能要求 |
|||
决策程序 |
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性 |
决策流程是否完整、有效,决策程序是否科学、程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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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结果合理性 |
评价项目决策过程是否严格履行各项决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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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项目资金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的 科学性 |
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准确、细化 |
预算执行 结果 |
预算执行是否与预算编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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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X100% 实际到位资金: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计划投入资金: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
||
资金使用率 |
实际使用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转结余程度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 实际使用资金:项目期内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 实际到位资金: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总额 |
|||
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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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财务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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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 规范性 |
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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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健全性 |
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协调、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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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分工 明确性 |
机构成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责任划分是否清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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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是否制定了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 |
||
实施方案的编制 |
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方案是否科学、有效 |
|||
过程控制 |
制度执行情况 |
是否严格执行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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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的管理规范性、有效性 |
项目单位是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是否规范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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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监督控制 情况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充分的监督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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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 |
产出数量 |
项目产出数量 指标 |
①是否出具项目相应数量的专家评审意见 |
产出质量 |
项目产出质量 指标 |
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工作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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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项目完成的 时效性 |
是否按照工作计划执行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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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预算控制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
项目实施内容中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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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程度 |
①通过决算数据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是否达到及时反馈企业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整改,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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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影响 |
项目的可持续影响程度 |
通过项目实施是否保障审计、法务、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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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 程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否达到了预期设定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3)评价方法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公众评判法为主,按照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4)评价标准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文件规定的绩效评价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作为本次绩效评价的标准。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组织该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评价准备阶段
组建评价工作组。按照《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财绩效〔2023〕44号)文件要求部署全面自评,抽取部门履职的重大事业发展项目开展重点评价,组成评价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每名成员的职责及分工,并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针对性指导和业务培训。
遴选专家,组建专家评价工作组。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项目特点,遴选2名管理专家、1名财务专家和2名业务专家,组建专家评价工作组,并做好专家培训工作。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重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方法、评价进度等事项。
(2)评价实施阶段
绩效评价资料准备。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动员会,选取确定重点评价项目,邀请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资料准备辅导工作,明确每个项目实施部门的任务及需要的资料,充分沟通评价依据、工作任务、日程安排等事项,向项目实施部门讲解评价原则、程序及具体要求,并辅导各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准备资料,撰写绩效报告。
收集、复核资料。评价工作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收集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决策、管理、绩效相关资料,复核其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编制专家资料手册。评价工作组围绕指标体系内容和评价重点,对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分析,编制专家资料手册,提供给专家审阅评议。
召开专家评价会,形成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于2023年3月17日组织专家召开了专家正式会(函评方式),专家组在审阅项目资料的基础上,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和打分,出具个人评价意见;最终由专家评价工作组讨论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意见和建议。
(3)评价总结阶段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专家评价会结束后,汇总专家打分,确定绩效评价级别。结合专家评价意见,撰写并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资料归档。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专家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独立进行定量评分,并出具评价意见。该项目得分88.92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8.26分,项目过程得分16.22分,项目产出得分37.80分,项目效益得分26.70分,经专家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评价,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定级别为“良”。 具体情况详见表3。
表3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10 |
8.26 |
项目过程 |
20 |
16.22 |
项目产出 |
40 |
37.80 |
项目效益 |
30 |
26.70 |
综合得分 |
100 |
88.92 |
绩效评定级别 |
良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评价分析
区国资委根据《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京国资发〔2012〕32号)、《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丰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丰国资发〔2017〕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该项目。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聘请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1年监管企业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决策程序科学、规范,与区国资委的工作计划、职能要求相符,但对子项目以前年度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不够深入,仍需进一步完善。
(2)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该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为:通过产权、审计、安监等方面业务,对被监管企业履行监管职能,从多角度多维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方向和提供的决策文件基本相符,但部分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数量指标应明确预期资产评估项目的数量、被审计单位数量、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数量;产出质量指标应按照各子项目业务特点的不同分别明确验收质量;产出进度指标应明确各子项目开展的时间节点及验收的时间要求;效益指标应区分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应明确服务对象。
(3)资金投入情况评价分析
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丰财资产年初批复〔2022〕297号)文件,2022年该项目年初申请并批复预算共计835700.00元,年中调整预算8069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06900.00元。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较好地为目标实现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各子项目均参照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申请预算,资金需求论证有待进一步深入。
2.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评价分析
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2022年年初预算申请并批复预算资金835700.00元,年中调整预算资金806900.00元,财政资金到位8069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资金8069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具体使用情况见表4。
表4 “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序号 |
子项目 |
年初预算 (元) |
年中调整预算 (元) |
实际支出 (元) |
第三方服务机构 |
1 |
专家评审 |
835700.00 |
6900.00 |
6900.00 |
-- |
2 |
专项审计 |
300000.00 |
300000.00 |
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 |
|
3 |
工资总额机制咨询 |
500000.00 |
500000.00 |
北京金科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合计 |
835700.00 |
806900.00 |
806900.00 |
-- |
资金管理情况。实施部门依据《丰台区国资委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支付款项时编制《丰台区国资委区财政网上预算项目执行申请审批表》,经实施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及资金拨付。相关资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存在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未影响项目进度。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国资委遵循相关财务制度等规定,严格资金的申请、审批、结算程序,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分析。
项目组织实施程序。专家评审工作由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组织实施,实施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北京市国资委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库内遴选三位评审专家,针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并参照《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规定支付专家评审费。
专项审计工作由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组织实施,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6月与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对丰台区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决算数据中营业收入、成本费用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开展专项服务工作,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工资总额机制咨询工作由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组织实施,经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6月与北京金科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对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过程管理有待有待加强。专项审计服务子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国有企业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专项服务项目的请示》,2021年拟继续沿用2018-2020年的遴选服务单位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和财务绩效评价,遴选过程规范性有待提升。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实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丰台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关于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丰国资发〔2018〕23号)、《中共丰台区国资委委员会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丰国资党发〔2018〕17号)、《丰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丰国资发〔2017〕47号)等制度执行,并依据合同要求,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日常监督及管理。
为做好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区国资委于坚持依法审核、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核理念,明确了规范决算数据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组织,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评价分析认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建立健全。
3.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经济性分析
该项目2022年年初预算申请并批复预算资金835700.00元,年中调整预算资金806900.00元,财政资金到位8069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计支出资金8069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有待提高,项目成本控制措施有待加强。
(2)项目效率性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底,区国资委已按计划完成全部绩效目标任务。
4.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实施部门聘请3位专家完成《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龙景湾甲区15号楼-1至2层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完成了对丰台区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决算数据中营业收入、成本费用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开展专项服务工作,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修订出台了区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并对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评级分析认为:项目单位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申报的工作内容,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留痕资料还需进一步规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国有资产评审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监管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以及成本费用管理情况,更好满足经济决策和国资监管需要,为顺利开展监管企业业绩考核相关工作提供保障,并防范法律风险,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内部及对外答复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供有效指导。
评价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具有可持续性,但项目实施效果的呈现及总结仍需进一步加强。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实施部门分别针对3个子项目开展了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对该项目的实施过程基本认可。
评价分析认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不够全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内容有待充实。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2年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优化了对监管企业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各项国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1)借助第三方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调动专家、审计机构、专业律师团队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协同联动,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高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提升监管质效。
(2)严格支出审批,确保资金安全。实施部门按照《丰台区国资委关于转发<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统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国资发〔2018〕4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履行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明确组织分工,保障项目实施。各子项目均结合项目管理需求,成立了项目实施小组,人员之间进行了合理分工,为项目的有序开展、各项绩效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4)持续提高工作创新性,提质提效。以企业决算为基础,国有资产运营报告为指导,客观掌握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企业重点项目识别提供数字化依据;以企业财务绩效评价工作为基础,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对企业经济数据指标在行业中的对标对比,识别企业短板,助力国企发展。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
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该项目作为延续性项目,针对3个子项目以前年度开展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不够深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细化、量化。产出数量指标应明确预期资产评估项目的数量、被审计单位数量、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数量;产出质量指标应按照各子项目业务特点的不同分别明确验收质量;产出进度指标应明确各子项目开展的时间节点及验收的时间要求;效益指标应区分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应明确服务对象。
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各子项目均参照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申请预算,资金需求论证有待进一步深入。
(2)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过程管理留痕资料还需完整、规范。专项审计服务子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国有企业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专项服务项目的请示》,2022年拟继续沿用2018-2020年的遴选服务单位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决算数据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和财务绩效评价,遴选过程规范性有待提升。
(3)项目绩效方面
项目各项服务内容的开展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缺少后续效果的充分呈现,该项目绩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范围不够全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内容有待充实。
(六)有关建议
1.项目决策方面
(1)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针对各个子项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前期需求调研及论证,明确各个子项目前期需求的必要性和执行内容,并及时对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内容,合理预估项目工作量,细化年度工作计划,为项目决策和预算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强化绩效管理,规范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绩效指标,增加可考核性,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3)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科学编制项目预算;明确成本控制标准和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过程方面
(1)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完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遴选机制,规范合同管理,并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过程监管,实现全过程、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归集过程管理留痕资料,全面履行管理主体职责。
(2)建立公共财政资金支出成本控制理念,对购买服务类项目细化梳理服务内容,精确衡量工作量,科学确定服务成本规模,严格执行评审专家费标准,合理界定项目支出边界,有效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成本。
3.项目绩效方面
(1)树立绩效管理意识。注重绩效资料梳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归集各种绩效资料,充分呈现项目实施效果;注重绩效成果的收集和整理,规范各子项目的验收程序并及时归集相关资料。
(2)重视项目绩效呈现。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分类界定服务对象,科学设定调查问卷,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项目优化管理和持续决策的参考,全面呈现项目实施效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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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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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资委法律顾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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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王劼 |
联系电话 |
63258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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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12 |
10 |
10 |
83% |
8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 |
12 |
10 |
— |
83%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 |
聘请嘉安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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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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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供各类型法律服务25次以上。 |
提供各类型法律服务25次以上。 |
参与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和其他法律服务30余次。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
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
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合同年度内完成 |
合同年度内完成 |
合同年度内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所聘请机构的人工费、资料费等费用不超过12万元 |
所聘请机构的人工费、资料费等费用不超过12万元 |
支出费用10万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解决信访问题 |
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解决信访问题 |
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解决信访问题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合法推进信访事项的后续解决 |
合法推进信访事项的后续解决 |
合法推进信访事项的后续解决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率95%以上 |
满意率95%以上 |
满意率100% |
20 |
20 |
|
||||||||||||||||||||||||||||||||||||||||||||||||||||||||||||||||||||||||||||||||||||||||||||||||||||||||||||||||||||||||||||||||||||||||||||||||||||||||||||||||||||||||||||||||||||||||||||||||||||||||||||||||||||||||||||||||||||||||||||||||||||||||||||||||||||||||||||||||||||||||||||||||||||||||||||||||||||||||||||||||||||||
总分 |
100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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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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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设备购置类项目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陈亚勇 |
联系电话 |
63258418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 |
1 |
1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 |
1 |
1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购买屏风位四组满足相关科室需求 |
按期按具体要求购置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屏风位四组 |
购买屏风位四组 |
购买铁皮柜3套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正常安装 |
正常安装 |
按前述要求完成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11月底前完成 |
11月底前完成 |
按前述要求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总计费用不超1万元 |
总计费用不超1万元 |
按前述要求完成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组织人事部门办公效率 |
提升组织人事部门办公效率 |
达到前述目标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成本 |
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成本 |
达到前述目标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率100% |
满意率100% |
达到前述目标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固定资产购置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陈亚勇 |
联系电话 |
63258418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27 |
4.27 |
3.7 |
10 |
87% |
8.5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27 |
4.27 |
3.7 |
— |
87%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购买家具铁皮柜打印机等固定资产满足相关科室需求 |
按具体要求购置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铁皮柜3套、办公家具一套、针式打印机1台 |
购买铁皮柜3套、办公家具一套、针式打印机1台 |
购买铁皮柜3套、办公家具一套、针式打印机1台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正常安装 |
正常安装 |
按前述要求完成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11月底前完成 |
11月底前完成 |
按前述要求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总计费用不超1万元 |
总计费用不超1万元 |
按前述要求完成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相关科室办公效率 |
提升相关科室办公效率 |
达到前述目标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成本 |
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成本 |
达到前述目标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率100% |
满意率100% |
达到前述目标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98.5 |
|
||||||||||
|
|
|
|
|
|
|
|
|
|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李蔚波 |
联系电话 |
63258273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2 |
12.02 |
11.94 |
10 |
99%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02 |
12.02 |
11.94 |
— |
99%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国资委机关和国资委基层党组织活动顺利开展 |
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国资委机关和国资委基层党组织活动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10家直属党组织拨款 |
给10家直属党组织拨款 |
完成给10家直属党组织拨款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指导直属党组织合理使用经费 |
指导直属党组织合理使用经费 |
随时完成对直属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指导 |
10 |
8 |
加强对于基层党组织经费使用的监督指导 |
|||||||
时效指标 |
按照组织部要求,完成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划拨 |
按照组织部要求,完成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划拨 |
按时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要求各直属党组织本着“专款专用、民主公开、节俭高效”的原则 |
要求各直属党组织本着“专款专用、民主公开、节俭高效”的原则 |
各基层党组织本着“专款专用、民主公开、节俭高效”的原则使用经费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支持本系统党员开展组织活动 |
是否支持本系统党员开展组织活动 |
支持本系统党员开展组织活动 |
20 |
2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是否为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
是否为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是否满足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工作经费保障 |
是否满足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工作经费保障 |
满足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工作经费保障 |
20 |
20 |
|
||||||
总分 |
100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专职安全员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林友江 |
联系电话 |
63258433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5.12064 |
65.12064 |
51.78718 |
10 |
80% |
8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5.12064 |
65.12064 |
51.78718 |
— |
8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时发放安全员工资 |
按时发放安全员工资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5位安全员的工资 |
发放5位安全员的工资 |
圆满完成5位安全员工资按标准发放工作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按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进行核发 |
按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进行核发 |
按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完成5位安全员的工资发放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按月完成发放工作 |
按月完成发放工作 |
按月完成工资发放工作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不得超过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进行核发 |
不得超过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进行核发 |
按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完成5位安全员的工资发放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通过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企业安全和谐稳定 |
维护企业安全和谐稳定 |
通过下发检查单督促企业进行隐患等方式,尽量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按时按标准收到工资 |
按时按标准收到工资 |
按安监局工资发放标准,按时完成5位安全员的工资发放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档案电子化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曲晓雨 |
联系电话 |
63258419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1.2 |
0.97 |
10 |
81% |
8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 |
1.2 |
0.97 |
10 |
81% |
8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
完成2021年全年档案整理、数字化相关工作,方便档案利用及数据查询,夯实机关基础工作,促进提质增效。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1年档案原文扫描100% |
2021年档案原文扫描100% |
完成2021年全年档案扫描工作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严格控制差错率5%以内 |
严格控制差错率5%以内 |
无差错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年底前完成 |
按时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成本1.2万元内 |
成本1.2万元内 |
成本9699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捷提供查询服务和数据利用 |
方便快捷提供查询服务和数据利用 |
方便档案利用,提升工作效率 |
15 |
1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方便快捷提供服务利用 |
方便快捷提供服务利用 |
方便查找历年数据、文件材料,提质增效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98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内控建设合同尾款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陈碧月 |
联系电话 |
63258418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1.2 |
1.2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 |
1.2 |
1.2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支付合同尾款 |
支付合同尾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内控建设合同尾款1.2万元 |
支付内控建设合同尾款1.2万元 |
支付合同尾款1.2万元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
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
按合同约定完成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年度内支付完成 |
年度内支付完成 |
按规定时限完成 |
15 |
15 |
|
|||||||||
成本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是否提高内控管理的科学性 |
是否提高内控管理的科学性 |
有效提高内控管理的科学性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率100% |
满意率100% |
满意率100% |
20 |
2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第一书记生活补贴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李蔚波 |
联系电话 |
63258273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2 |
3.02 |
3.02 |
10 |
99%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2 |
3.02 |
3.02 |
— |
99%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区委组织部为选派至房山区第六批第一书记发放的生活补贴。 |
及时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拨付丰贸公司选派干部生活补贴1人次 |
拨付丰贸公司选派干部生活补贴1人次 |
拨付丰贸公司选派干部生活补贴1人次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按上级部门标准拨付 |
按上级部门标准拨付 |
按上级部门标准拨付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3月前拨付到位 |
3月前拨付到位 |
2月到位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拨付金额3.02万元 |
拨付金额3.02万元 |
拨付金额3.02万元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推动首都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
为推动首都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
为推动首都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20 |
2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丰台文旅集团第二期注册资本金 |
||||||||||||||
主管部门 |
丰台区国资委 |
实施单位 |
丰台区国资委 |
||||||||||||
项目负责人 |
李娜 |
联系电话 |
63258431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80 |
980 |
980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80 |
980 |
980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拨付文旅集团第二期注册资本金 |
完成拨付文旅集团第二期注册资本金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拨付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980万元 |
拨付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980万元 |
按时完成经费拨付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拨付 |
按要求拨付 |
按要求完成拨付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按要求及时拨付 |
按要求及时拨付 |
按规定时限完成 |
15 |
15 |
|
|||||||||
成本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实现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加 |
是否实现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加 |
实现文旅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加 |
20 |
2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不涉及此项内容 |
|
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助力区属企业长远发展 |
助力区属企业长远发展 |
助力区属企业长远发展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是否按工作进度完成注资 |
是否按工作进度完成注资 |
满意度100% |
15 |
15 |
|
||||||||
总分 |
100 |
100 |
|
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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