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31人,实有人数2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5970.32万元,比上年增加52115.91万元,增长1352.1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6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584.84万元,增长113.19%。
1.财政拨款收入4868.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7.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8.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5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639.87万元,比上年增加52115.50万元,增长1478.72%,其中:基本支出925.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6%;项目支出54714.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661.99万元,比上年增加52115.91万元,增长1469.68%。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单位决算报表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7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农林水支出15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981.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19%;住房保障支出13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1.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90.34万元,增长2505.09%。其中:
“港澳台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76.4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76.4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全区港澳台工作安排增加的港澳台事务支出。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5.4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89元,增长119.86%。主要原因:支部活动同比上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1.4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7.56万元,减少6.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1.4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7.56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减少养老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00.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万元。其中: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50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00.00万元。主要原因:给予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政策性奖励资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2981.1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2193.60万元,增长6627.42%。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款)2023年度决算52981.1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2193.60万元,增长6627.42%。主要原因:年内追加经国资委下拨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3.3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5万元,减少0.93%。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33.36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5万元,减少0.93%。主要原因:本年度有四人退休,公积金支出减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0.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5万元,下降2.4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0.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25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安全员工资预算足额列支,支出数以实际为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0.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0.75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25.3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部门无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我部门无此项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部门无此项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7.58万元,比上年增加5.53万元,增加原因:机关运行开支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2023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3.8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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