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长辛店环卫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长辛店环卫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长辛店环卫所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年末机构数1个,无下属单位。
主要职责:
1、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供保障;
2、负责干路、绿地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维修;
3、负责垃圾渣土清运;
4、负责道路委托遗撒清扫;
5、负责粪便抽运消纳,疏通粪便管道,掏挖化粪池;
6、经销环卫设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长辛店环卫所截止2022年底,事业编制56人,实有人数52人。其中:聘用制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299.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6.85万元,增长1.7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92.49万元,比上年增加5527.24万元,增长830.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6.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259.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9%;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6.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05.9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91万元,增长1.9%,其中:基本支出1626.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21%;项目支出4579.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36.01万元,比上年增加4.32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5%;节能环保支出7.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城乡社区支出5089.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63%;农林水支出2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5%;住房保障支出249.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度决算0.4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组织事务”2022年度决算0.4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279.1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81万元,减少7.2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决算279.1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81万元,减少7.25%。主要原因:事业编制人员离退休,人员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2022年度决算7.1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1万元,减少72.35%。其中:
“污染防治”2022年度决算7.1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1万元,减少72.35%。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购置量。
4、“城乡社区支出”2022年度决算5089.9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73.07万元,减少6.83%。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2年度决算5089.9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73.07万元,减少6.83%。主要原因:本年事业编制人员部分人员经费单独核算。
5、“农林水支出”2022年度决算249.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49.6万元,增加100%。其中:
“农业农村”2022年度决算249.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49.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追加美丽乡村公厕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度决算249.0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03万元,增加7.34%。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2年度决算249.0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03万元,增加7.3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政策性增资。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26.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9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万元减少16.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决算数9.1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6万元减少16.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决算数7.1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6万元减少18.81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购置量,2022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决算数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按作业成本项目申报。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车辆75台,6178.9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是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是指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作业成本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长辛店环卫所 |
|||||||||||
项目负责人 |
陈柏森 |
联系电话 |
83871056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60.17 |
4267.53 |
4212.76 |
15 |
98.72% |
14.8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4340.17 |
4007.99 |
3986.13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220 |
259.54 |
226.63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长辛店地区道路清扫保洁任务,环卫设施垃圾收集、清扫保洁任务,环卫设施垃圾清运、粪便清掏任务;道路、设施每天按时清扫保洁,垃圾粪便按时间节点清运清掏,年度合格率达到100%;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现行财政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专款专用;资金支出严格遵守财政支出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 |
顺利完成长辛店地区312.76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任务,85座环卫设施的保洁、维护任务,清运垃圾3.3万吨、粪便4.4万吨;每日按时保洁,垃圾粪便及时清运,设施设备及时修缮;保证作业质量,及时解决居民反映问题,达到满意率100%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控制资金支出,保证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财政要求于12月初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支出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万平方米) |
312.76 |
312.76 |
5 |
5 |
|
|||||||
环卫设施清扫保洁数量(座) |
85 |
85 |
5 |
5 |
|
|||||||||
垃圾清运粪便清掏数量(万吨) |
7.7 |
7.7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
干净整洁无污染,重点道路达到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污物;背街小巷达到干净整洁无污染 |
基本达标 |
5 |
4.8 |
有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已对保洁员进行教育,增加保洁力度。 |
||||||||
环卫设施保洁标准 |
干净整洁无破损,达到使用和检查标准。 |
基本达标 |
4 |
3.9 |
设施老旧,增加保洁难度,已进行修缮 |
|||||||||
垃圾粪便清运清准 |
垃圾不落地,无遗撒垃圾日产日清、不混装混运;粪便清掏无遗撒,站底清扫干净。 |
达标 |
4 |
4 |
|
|||||||||
时效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4 |
4 |
|
||||||||
设施保洁任务完成率 |
100% |
98.8% |
4 |
3.5 |
上级检查出现不合格扣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进行岗位知识学习教育 |
|||||||||
垃圾、粪便清运完成率 |
100% |
100% |
4 |
4 |
|
|||||||||
成本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成本支出(万元) |
2994.95 |
2956.51 |
5 |
4.92 |
应于次年1月缴纳的职工保险费 |
||||||||
环卫设施收集、清扫、保洁成本支出(万元) |
491.62 |
485.31 |
5 |
4.93 |
应于次年1月缴纳的职工保险费 |
|||||||||
垃圾清运、粪便清掏成本支出(万元) |
780.96 |
770.94 |
5 |
4.96 |
应于次年1月缴纳的职工保险费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环卫作业其工作性质有较强的互适性,如提高当地居民就业岗位,通过改善环境卫生促进长辛店区域内旅游、度假、采摘等经济项目的发展 |
达到作业质量标准 |
基本达标 |
5 |
4.96 |
因本年度疫情等不可控因素,使经济效益指标受到影响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城市卫生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
达到作业质量标准 |
基本达标 |
5 |
4.8 |
长辛店地区由于拆迁改造原因,影响保洁质量,建议增加保洁人员 |
||||||||
生态效益 指标 |
认识到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并自觉调节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此取得无可估量的生态环境效益。卫生防疫效益方面,可以显著提高居民的卫生等级 |
达到作业质量标准 |
达标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
达到作业质量标准 |
基本达标 |
5 |
4.7 |
长辛店地区由于拆迁改造原因,影响保洁质量,建议增加保洁人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居民对环卫作业的满意程度 |
居民满意度100% |
基本达标 |
10 |
10 |
有居民反映情况,已解决,保证居民满意度 |
|||||||
总分 |
100 |
98.2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公厕管护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长辛店环卫所 |
||||||||||
项目负责人 |
张颜 |
联系电话 |
83880583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49.6 |
249.6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0 |
249.6 |
249.6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对该项目资金的投入,实现本单位24座农村区域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公厕干净整洁无污物无异味,为周边居民如厕提供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现行财政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专款专用;资金支出严格遵守财政支出进度,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 |
顺利完成24座公厕日常保洁、修缮工作,和11座异味较大公厕的新风除臭设备的安装工作。提升公厕基础设施建设,为周边居民提供如厕保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控制资金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按财政要求于12月底完成该项目资金全部支出。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二类乡村公厕数量 |
9座 |
9座 |
5 |
5 |
|
||||||
三类乡村公厕数量 |
15座 |
15座 |
5 |
5 |
|
||||||||
质量指标 |
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施整体完好 |
干净整洁、无破损 |
基本达到目标 |
5 |
4.8 |
乡村公厕地处平房区域,如厕人流量较大,设施设备陈旧,上下水管道老化,保洁难度大。为达到创卫要求,已对部分破损设施设备进行修缮,达到使用和开放要求。 |
|||||||
乡村公厕作业质量检查合格率 |
97% |
96.6% |
5 |
4.8 |
乡村公厕在中心作业质量检查中存在业务不合格情况,已经整改合格;在市级业务检查中均达到合格标准。 |
||||||||
时效指标 |
日常保洁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乡村公厕保洁全年支出金额(万元) |
249.6 |
249.6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提升公厕保洁人员服务质量 |
按照政策增长人员工资 |
完成年内改建目标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乡村建设,为创卫工作提供保障 |
设施完好,保障市民正常如厕使用 |
完成年内改建目标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提升公厕设施硬件水平 |
无异味、无破损 |
完成预期目标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乡村人居如厕环境 |
公厕达到设施卫生标准 |
完成预期目标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入厕市民群众满意度 |
满意率达到100% |
达标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9.6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公务车购置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长辛店环卫所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83871056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 |
7.19 |
7.19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26 |
7.19 |
7.19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公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应对突发事件和各项主责业务检查的公务用车需求,提高出行效率,确保出行任务顺利完成。 |
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全都按照有关规定与管理制度执行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公务车数量 |
1 |
1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购置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
按时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全年预算7.19万元 |
7.19 |
7.19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按时完成预算支出进度 |
按时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作业质量正常检查运行 |
环卫主责主业检查 |
完成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
环卫主责主业检查 |
完成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确保作业质量检查运行 |
环卫主责主业检查 |
完成 |
10 |
10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确保环境卫生达标,市民满意100%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长辛店环卫所 |
|||||||||
项目负责人 |
陈柏森 |
联系电话 |
8388056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 算数 |
全年预 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
0.435 |
0.43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 拨款 |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党组织正常开展党建活动,打牢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具体内容包括:党员教育管理和权利保障;丰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 |
通过购买学习书籍,使党员接受红色教育,提高理论水平,增强为党做贡献的思想意识,在工作中率先垂范,达到预期目标(由于疫情防控等因素,观影和参观活动没有组织)。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 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
12 |
12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党日活动参与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
按时限完成 |
已完成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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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年初预算0.435万元 |
0.435 |
0.435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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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按照预算任务完成 |
0.435 |
0.435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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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
完成预期目标 |
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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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持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水平 |
完成预期目标 |
已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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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党员整体素质 |
完成预期目标 |
已完成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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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标 |
党员满意度100%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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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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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3.请在“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4.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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