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丰台环卫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丰台环卫所设置8个核算部门,包括:垃圾清运、粪便清掏、垃圾收集、道路绿地清扫保洁、二类公厕、二类以下公厕、后勤管理、离退休人员。职责主要为:
1.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供保障;
2.负责干路、绿地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维修;
3.负责垃圾渣土清运;
4.负责道路委托遗撒清扫;
5.负责粪便抽运消纳,疏通粪便管道,掏挖化粪池;
6.经销环卫设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01人,实有人数7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241.02万元,比上年增加341.49万元,增长4.3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63.62万元,比上年减少1647.80万元,下降21.94%。
1.财政拨款收入5087.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6.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8.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772.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17%;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31.09万元,比上年增加355.28万元,增长4.57%,其中:基本支出2843.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97%;项目支出5287.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64.57万元,比上年增加776.59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因业务调整变化,2023年增加新增公厕50座,增加了全年相关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城乡社区支出637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18%;住房保障支出335.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87万元,增长170.59%。其中:“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87万元,增长170.59%,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02.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04万元,下降3.0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02.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04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2023年编制内聘用制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376.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65.98万元,增长55.12%。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376.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65.98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内聘用制人员及退休人员政策性补发岗位绩效;二是2023年我单位业务调整,新接公厕增加了劳务费、水电费、维修费、材料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35.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78万元,下降14.92%。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35.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78万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聘用制人员退休8人,调出1人,此项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78.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8.7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8.75万元,增长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3年度决算78.7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8.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提升美丽乡村公厕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舒适度,追加农村公厕管护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43.4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万元增加0.3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万元增加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万元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因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久,增加了相关保险费和维修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3.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87台,共计5864.7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政府性基金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