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环卫服务中心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我单位是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在区环卫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负责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机械化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评价;负责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结果的统计、日报及建立档案和业务信息;负责对作业质量问题的督办;负责对重大活动环境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数2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55.52万元,比上年减少71.23万元,下降5.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7.64万元,比上年减少116.22万元,下降9.73%。
1.财政拨款收入1077.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7.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0.07万元,比上年减少70.09万元,下降5.84%,其中:基本支出932.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54%;项目支出197.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5.3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71.13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收入方面,我单位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我单位本年聘任制人员较上年聘任制人员平均数减少4.59人,从而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方面,我单位本年聘任制人员较上年聘任制人员平均数减少4.59人,从而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4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74.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44%;住房保障支出113.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42万元。“组织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0.6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42万元,2023年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增加导致党员活动经费增加,所以“组织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数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4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0.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09万元,下降11.39%。其中:我单位本年聘任制人员较上年聘任制人员平均数减少4.59人,从而导致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有所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75.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5.08万元,下降1.69%。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75.1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5.08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聘任制人员较上年聘任制人员平均数减少4.59人,从而导致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3.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8.35万元,减少19.98%。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13.5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8.35万元,减少19.98%。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聘任制人员较上年聘任制人员平均数减少4.59人,从而导致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补贴等有所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32.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901.5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31.19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9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5万元减少0.5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决算数11.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50万元减少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决算数11.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50万元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保险支出减少,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3万元。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车辆5台,78.2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城乡社区支出: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