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东铁营环卫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东铁营环卫所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为维护城市卫生的管理提供保障;
2.负责干路、绿地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维修;
3.负责垃圾渣土清运;
4.负责道路委托遗撒清扫;
5.负责粪便抽运消纳,疏通粪便管道,掏挖化粪池;
6.经销环卫设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截止2023年底我单位事业编制115人,实有聘用制人数84人,合同制人数316人,劳务派遣制职工96人,退休244人,共计74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567.14万元,比上年增加760.81万元,增长9.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078.87万元,比上年减少1558.73万元,下降20.41%。
1.财政拨款收入5145.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4.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0.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927.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26%;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25.93万元,比上年增加768.36万元,增长10.03%,其中:基本支出3152.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4%;项目支出5273.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82.28万元,比上年增加712.42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2023年聘用制职工增长工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城乡社区支出6386.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54%;住房保障支出384.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74万元,增长172.09%。其中:“组织事务”(款,下同)2023年决算1.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74万元,增长172.09%,主要原因为年初拨入上半年党员活动经费,年中追加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决算607.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13万元,下降3.8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07.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13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为: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决算6386.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75.24万元,增长59.21%,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决算6386.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75.24万元,增长59.21%,主要原因为:2023年聘用制职工增长工资保险,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决算384.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5.59万元,下降14.58%,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决算384.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5.59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为: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74.25万元,占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为农村公厕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74.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4.25万元,增长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支出增加74.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4.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此项经费为年中追加农村公厕管护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52.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873.0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78.97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28万元减少0.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8万元增减少0.2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28万元增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减。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车辆部门共有车辆76台,共计5643.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1台(套),共计3290.9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事业单位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作业成本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购房补贴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