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1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14个,包括:丰台环卫中心本级、丰台环卫所、卢沟桥环卫所、东铁营环卫所、大红门环卫所、右安门环卫所、南苑环卫所、马家堡环卫所、长辛店环卫所、宛平环卫所、云岗环卫所、东高地环卫所、新村环卫所、环卫作业质量检查队。
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关本级下设19个科室部门: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人力资源科、安全生产法制科、计划财务科、车辆管理科、环境卫生科、环卫设施管理科、基建设施设备科、环卫社会化服务办公室、工会、数字化信息管理办公室、审计科、党建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科、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生活垃圾管理科、绩效考核办公室。
环卫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环境卫生法规及规定;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清扫、绿地保洁和公厕清扫、保洁、清掏,对垃圾、渣土、粪便进行清运、消纳;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对城镇、乡村地区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垃圾、渣土清运消纳、粪便抽运消纳、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干路清扫保洁、道路遗撒委托清扫、公厕使用保洁、委托管理的环卫设施等环境卫生工作实行有偿服务;负责全区辖区内新、改、扩建道路和居民小区配置的环卫设施及附属设备的验收和接收使用,以及环卫设施的拆除、索赔和易地建设。负责全区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翻、改、建;负责本单位垃圾楼、垃圾房、垃圾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投入使用的验收交接等管理工作。对垃圾楼、垃圾房、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负责主要道路两侧果皮箱的设置、摆放和清掏保洁;负责对全区重点地区主要大街道路的机械清扫、路面冲刷、洒水降尘和冬季融雪工作;负责对社会单位环卫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01人,实有人数6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114.72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97万元,下降20.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56.52万元,比上年减少2294.18万元,下降26.83%。
1.财政拨款收入6255.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5.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51.32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83万元,下降20.30%,其中:基本支出3511.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8%;项目支出3539.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1799.78万元,下降20.19%。主要原因:2022年设施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支出254万元,环卫电动车充电费及服务费预算760万元,公厕维修及设施维修工程支出2031万元。
2023年电动车充费及服务费共计77.39元,公厕维修及设施维修支出12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均大幅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4%;节能环保支出525.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5%;农林水支出11.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城乡社区支出5596.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37%。住房保障支出382.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6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1万元,增长137.27%。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51万元,增加167.78%。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分两次下达,年初下达一部分,年中追加剩余部分。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0.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1.9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0.35万元,下降10.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45.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6.17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由于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实际支出的养老保险及年金比预算少。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86.5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86.52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抚恤年初无预算,年中实际发生退休职工去世,支付抚恤金。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25.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了525.20万元,上升100%。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525.20万元,比2023年年预算增加了525.2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更换168辆环卫电动三轮车,增加了节能环保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7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了11.79万元,上升100%。
“农业农业村”(款)2023年度决算11.79万元,比2023年年预算增加了11.7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本年度结算2022年农村地区平房村公厕环境核酸检测费剩余部分。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596.3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62.59万元,上升13.4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5596.3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62.59万元,上升13.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去世职工抚恤金400万元以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下达,增加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82.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6.03万元,下降14.71%。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82.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6.03万元,下降14.71%%,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退休和调出,相应的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511.8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6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38万元减少2.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38万元减少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38万元减少2.7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维修维护费和保险费用支出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8.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8.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环卫中心本级共有车辆174台,其中轿车5辆,小型客车1辆,电动三轮车168辆,共计595.76万元;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50.3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是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是指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