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由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领导,在区民政局社团办登记备案,区协会分为“三部一室”,即宣传部、服务部、组联部和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主要负责向我区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提供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教育培训、经验交流、搭建对外交流平台等服务。组织私个会员进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团结、教育、引导会员爱岗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
⠂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3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数,这是因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管理,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首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数,这是因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管理,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首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1.财政拨款收入4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6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24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数,这是因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管理,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首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项目支出41.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数,这是因为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管理,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首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40.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45%。其中: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40.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新成立支部撤销一个,支部书记补贴剩余0.6万元结转下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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