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看丹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看丹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简称看丹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看丹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决定,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平安街道建设。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
3.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5.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6.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街道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8.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9.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10.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看丹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1个行政单位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看丹街道办事处,下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和民生保障办公室6个科室,纪工委(监察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1个行政执法机构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事业单位名称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综治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3人,实有人数90人;事业编制92人(2个编制单列),实有人数7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526.3万元,比上年减少3793.24万元,下降15.6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44.22万元,比上年减少1451.35万元,下降7.05%。
1.财政拨款收入19144.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29.1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26.3万元,比上年减少3793.24万元,下降15.6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166.9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137.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177.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6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4.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80%;教育支出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2.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3%;卫生健康支出1299.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7%;节能环保支出131.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7%;城乡社区支出149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5%;农林水支出1388.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3%;住房保障支出940.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4.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064.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07.01万元,增长8.14%。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7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保障区人大代表活动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7179.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89.35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统发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应急保障及无主垃圾清运等方面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3.9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经济普查支出。
“民族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0.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少数民族低保群众春节补助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92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一致。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791.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27.80万元,增长40.4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疫情隔离点相关经费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2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一致。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0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65万元,下降99.11%。其中:
“进修和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0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65万元,下降99.11%。主要原因:大部分培训采用线上方式,节约支出,资金主要用于节能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4.9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7.29万元,下降8.9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173.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7.79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文明引导员经费有结余。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0.5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三馆免费开放活动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0.95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272.0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31.63万元,增长29.5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53.0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2.49万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高校毕业生支农工资及五险一金经费有结余。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507.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68.06万元,增长39.1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五险一金、专职安全员经费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98.2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2.66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养老保险经费年末有结转。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171.8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7.13万元,增长27.5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0.7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优抚对象冬季采暖补助。
“退役安置”(款)2023年度决算19.2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11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及无军籍职工退休人员经费年末有结余。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0.1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四就近”补助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3年度决算40.8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08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经费有结余。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3年度决算535.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66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有结余。
“临时救助”(款)2023年度决算19.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60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城乡特困人员夏季防暑降温、中秋、国庆慰问及换季服装经费(社会孤老临时困难补助)等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3年度决算21.1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88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有结余。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03.9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89.83万元,增长1349.2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社区公益金、2023年送温暖、街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99.4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112.44万元,增长594.95%。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193.0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105.23万元,增长1258.81%。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经费、集中隔离点经费、新冠疫苗接种街镇工作经费、核酸检测经费等方面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8.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63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社区/村计生专干补贴经费有结余。
“医疗救助”(款)2023年度决算25.5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95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优抚对象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0.2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军残医疗保险补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9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45万元,增长98.5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退返知青门诊费用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4.7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1.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1.60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131.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1.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城市地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采暖季“无煤化”补贴及清洁取暖设备维保补贴支出。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92.6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68.76万元,增长6140.3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63.5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6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拆违控违资金、接诉即办考评激励、失管小区物业管理补贴等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3年度决算130.5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0.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604.5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0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韩庄子地区雨污水管线改造工程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218.6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94.70万元,增长813.9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市对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专项提升、创卫及拆违治乱消除隐患工作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88.6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88.67万元,增长10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186.4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86.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和保障及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2023年度决算1202.2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20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用于生态调标、平安铁路桥下及铁路周边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平原造林养护、留白增绿等方面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40.6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9.73万元,增长4.41%。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96.0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6.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44.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6.34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住房补贴年末有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13.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5%;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13.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13.08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13.0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13.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无奖励等支出。
2、“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074.4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20.71万元,比上年增加79.35万元,增加原因:街道成立第三年,人员不断增加中,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6.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2.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0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366.2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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