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本中心文化、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
(3)负责卢沟桥、宛平城等国家重点文物的保护、修缮和管理。
(4)负责雕塑园、卢沟桥历史博物馆的运营及管理。
(5)负责宛平城常态化运行服务管理保障相关工作。
(6)负责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及抗战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及研究。
(7)负责本中心文物工作的行业交流。
(8)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国际、民间反法西斯战争的宣传、交流。
(9)负责本中心文化旅游交流开发工作。
(10)负责本中心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绿化美化工作。
(11)协助开展国家级、市区级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本单位属正处级纳入工资规范管理的一级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七部一室:办公室、安保部、开发部、社教部、文保部、景区管理部、组织人事部、财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3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649.31万元,比上年减少691.03万元,下降15.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58.64万元,比上年增加22.87万元,增长0.75%。
1.财政拨款收入3058.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8.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49.31万元,比上年减少691.03万元,下降15.92%,其中:基本支出1355.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14%;项目支出2293.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9.31万元,比上年减少691.03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冬奥观众组织保障经费、外区集中隔离点运行经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22.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7%;住房保障支出18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5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4万元,增长94.69%。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0.8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54万元,增长154%。原因为年中追加。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0.54万元。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9万元。原因为年中追加2023年挂职干部工作经费费用5.69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2023年度决算3322.1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1.3万元,增加23%。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854.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5.84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卢沟桥历史博物馆整体提升改造工程尾款566.15万元、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更新等项目46.25万元、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景区照明升级改造项目95.49万元。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1432.5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54万元,减少4.73%。主要原因:节省支出成本,预算剩余部分由财政收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7.4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19万元,减少7.53%。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83.0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6万元,减少0.25%。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55.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1事业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4.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应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1.文化和旅游: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2.文物: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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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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