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救助管理站,为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区流浪乞讨人员照料服务、医疗救治、身份查询、寻亲服务、接送返乡等临时救助服务工作;负责对托养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统筹做好本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区外办等部门做好外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本区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做好救助情况数据统计报送及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发现的8-18周岁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45.24万元,比上年2135.97万元增加409.27万元,增长19.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42.38万元,比上年1648.71万元增加893.67万元,增长54.20%。
1.财政拨款收入2542.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2.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40.99万元,比上年2133.11万元增加407.88万元,增长19.12%,其中:基本支出457.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01%;项目支出2083.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5.24万元,比上年2135.97万元增加409.27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1.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28%;住房保障支出68.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50万元减少0.39万元,下降78.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50万元减少0.3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培训项目减少,培训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71.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790.55万元增加681.42万元,增长38.06%。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32.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513.35万元增加19.09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随被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增加,站内日常运转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9.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47.32万元减少2.15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按照全市保险统一政策调整基数,据实缴纳养老保险。
“临时救助”(款)2023年度决算1890.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229.88万元增加660.18万元,增长53.68%。主要原因:流浪乞讨人员增加,相应救助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8.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65.81万元增加3.10万元,增长4.7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8.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65.81万元增加3.10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按照政策调整基数,据实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购房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7.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85.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67.0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6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6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6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5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车辆2台,共计52.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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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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