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左安门分校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左安门分校系丰台区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任务,学校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四方景园五区9号,目前有学生212人,教学班6个。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本单位为丰台区教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3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138.96万元,比上年减少705.38万元,下降0.3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22.68万元,比上年增加302.53万元,增长0.14%。
1.财政拨款收入207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00.08万元,比上年增加315.97万元,增长0.15%,其中:基本支出1881.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58%;项目支出218.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4.68万元,比上年减少713.29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支出1468.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住房保障支出242.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支出1468.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1359.74万元增加108.85万元,增长0.07%。其中:普通教育支出1466.83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9.4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9.47万元,增长100%,进修及培训支出1.7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1.76万元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82.69万元增加70.3万元,增加0.2%。
3、住房保障支出242.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249.22万元减少6.37万元,减少0.03%。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本单位无此项业务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45.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467.2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210.1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68.38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左安门分校共有车辆1台,共计12.4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我单位为二级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由一级部门统一填写。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我单位为二级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由一级部门统一填写。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