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丰台区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8月2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陈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丰台区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
一、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近期,北京市下达我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6.7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限额182亿元。截至6月末,加原政府债务限额1125.78亿元,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334.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1.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53.15亿元。
(二)新增债券使用方案
6月20日,市财政局为我区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6.75亿元,用于长辛店棚户区改造、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南苑棚户区改造等3个项目。债券到期后拟全部使用项目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成本分摊方式予以偿还,随着项目上市交易,对应收入缴入国库,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对应的政府债务。
(三)再融资债券使用方案
6月20日,市财政局为我区发行再融资债券181.44亿元,用于偿还长辛店镇张郭庄村、万泉寺村等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9.49亿元、丽泽金融商务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分钟寺等3个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51.95亿元存量隐性债务。
上述再融资债券到期后拟全部使用项目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偿还,随着项目上市交易,对应收入缴入国库,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对应的政府债务。
(四)债务余额及风险情况
申购债券后,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99.1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47.51亿元、专项债务1151.60亿元,余额均处于限额内,风险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
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162.66亿元。今年以来,受土地集中上市因素影响,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92亿元,完成预算的76.8%。同时,预计下半年能实现土地出让收入81.17亿元。综合考虑土地增收因素,拟调增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由162.66亿元调整为206.09亿元,调增43.43亿元。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要求,经区人大批准的区级预算,在执行中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90.35亿元,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4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8.19亿元后,收入总计为941.97亿元。
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90.35亿元,增加区级支出7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1.44亿元后,支出总计为941.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下一步,按照《预算法》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细化政府债务风险监管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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