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丰台区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7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陈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丰台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丰台区2022年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丰台区2022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2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9.3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1%,按自然口径下降5.2%,完成调整预算的94.1%,主要是留抵退税政策性减收影响持续加大,以及受经济压力和疫情导致部分行业收入减少影响;上级补助收入95.9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8亿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8亿元;调入资金21.2亿元,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3亿元,收回存量资金调入8.1亿元;上年结余资金11.2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8亿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9.3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上解上级支出17.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亿元;年终结余12.9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2.8亿元、结余4亿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1.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17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3%,按自然口径同比下降1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5%。其中,增值税30.2亿元,下降22.3%,主要是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为企业提供直接现金流;企业所得税21.7亿元,下降6.4%,主要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延续实施影响;土地增值税23.7亿元,下降21.1%,主要是去年同期大额税款集中入库抬高基数。非税收入20.6亿元,增长44.1%,主要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弥补政策性减收缺口。
2.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因疫情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部分领域支出低于预期,教育支出4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相关结余资金已及时收回并调整至疫情防控领域。科学技术支出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决算高于预算主要是加大对高精尖产业支持力度。卫生健康支出2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0%,决算高于预算主要是增加疫情防控投入。公共安全支出1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2%,决算高于预算主要是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增加对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节能环保支出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8%,决算低于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使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城乡社区支出3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9.4%,决算高于预算主要是落实“创无”工作部署,增加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投入。农林水支出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决算高于预算主要是支持“创森”,增加平原造林等投入。住房保障支出1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1%,决算低于预算主要是按照盘活存量要求,部分项目调整使用存量资金安排。
需要说明的是,因执行数编制时间较早,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存在一些差异,分科目预算执行详见《丰台区2022年决算草案》。
3.预备费使用情况。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22年安排预备费预算2.6亿元,全部调整用于防疫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行政成本,党政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3亿元,比预算减少0.5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亿元(其中购置费0.04亿元,运行费0.26亿元),减少0.4亿元(其中购置费减少0.06亿元,运行费减少0.34亿元)。
5.超收收入安排、上年结余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8亿元,统筹用于全区支出。2022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6.5亿元。
6.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22年,共开展筛分车间垃圾处理、筛上物转运处置费、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单价、花乡南部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单价、街镇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经费等5个成本绩效评价项目,涉及金额3.9亿元;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77个,涉及金额17.1亿元,核减资金5.6亿元;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项目28个,涉及金额32.5亿元。
7.“三保”支出情况。2022年“三保”支出合计162.6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06亿元,“保运转”支出10.5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6.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95.8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8.5%,主要是土地出让规模高于预期,包括成本242.7亿元、收益22.1亿元;上年结余资金4.6亿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03.7亿元(新增债券31.6亿元、再融资债券872.1亿元);调入资金13.1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6亿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95.8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5.6%;置换债务还本支出67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6.9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92.7亿元、付息及手续费支出14.2亿元);调出资金13.0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9亿元、结余0.7亿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211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3%,主要是区属国企上缴利润规模增加;上年结余资金429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211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71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27万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共申请发行政府债券906.5亿元,包括新增债券3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长辛店、东铁营、南苑、张郭庄、张家坟等5个棚改项目;再融资债券874.9亿元,主要用于置换棚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存量债务和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年度偿还政府债券本息215.9亿元,包括偿还本金197.1亿元(一般债券4.5亿元、专项债券192.6亿元)、支付利息18.8亿元(一般债券付息4.9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3.9亿元)。
截至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30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56.4亿元。
二、落实重点政策和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财源建设等重点工作排名全市前列。
(一)加强资源统筹调度,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共申请一般转移支付95.9亿元,同比增加12.8亿元,规模为历年之最,有效缓解减收增支压力。申请新增债券31.6亿元,用于支持张郭庄棚改、南苑棚改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二是持续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各类经费支出标准,从严管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盘活存量工作常态化,动态调整受疫情影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全年盘活存量资金44亿元。三是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出台规范疫情防控经费使用以及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等政策,畅通疫情防控资金“绿色通道”,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二)发挥政策资金合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国家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要求,为近1万户次企业办理退税。落实“1+3+N”一揽子解危纾困政策,支持区属国有房屋、孵化器减租,提前开展“丰九条”政策兑现。加大财金政策协同配合,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充分发挥财源建设机制职能作用。加强财源建设与“服务包”机制衔接配合,积极走访“专精特新”、独角兽等重点企业,结合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增强企业驻区发展信心。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提高至40%,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完成77个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节约财政资金5.6亿元。在城市运行领域选取5项政策开展成本绩效,筛分车间垃圾处理费项目获评全市优秀案例。事后绩效评价基本实现“自评项目全覆盖,覆盖项目全公开”。二是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健全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提前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任务。三是进一步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支出标准库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开展“亮点工程”,启动第二轮主题调研活动。强化财政预算监督检查,扎实推动审计问题整改。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2年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但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是财源建设面临挑战增多,财政增收压力加大;二是刚性支出大幅增长,收支矛盾愈发尖锐突出;三是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还有提高空间,绩效结果运用需进一步强化。审计报告也反映个别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影响财政收支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以及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一是继续统筹推进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加快落地“伙伴计划”配套政策,多维度提供行业支持措施。大力挖潜存量财源,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早期识别机制,扩大服务重点财源企业范围。提高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力和财源转化势能,积极拓展增量财源。更加注重惠企政策成本效益分析,提升服务与财源贡献匹配度。二是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加强资源统筹,完善“倍增计划”等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机制。强化三本预算统筹,统筹财政收入、政府债券、贴息等政策工具,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年中加快结余资金收回调整,存量资金、支出进度与下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推进非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系统管理。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盘活各类存量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推进成本绩效和项目支出标准建设的衔接配合,加强成本分析,加快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标准。深入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坚决取消或削减低效资金。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附件:
1.1丰台区2022年决算草案.pdf 1.2关于丰台区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docx 1.3丰台区2022年决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x 1.4关于丰台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修改).pdf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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