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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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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纳入部门决算单位共计6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法制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劳动关系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家,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北京市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事业单位2家,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及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3.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助开展本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审核、报批。

4.负责本区城乡劳动力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保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本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负责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科级以下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

8.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本区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10.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举行的招聘、录用等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使用管理规范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4人,实有人数61人;事业编制107人,实有人数9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865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675.02万元,下降16.6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91.69万元,比上年增加478.12万元,增长5.97%。

1.财政拨款收入8491.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7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7%;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360.09万元,比上年减少1456.46万元,下降14.84%,其中:基本支出552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07%;项目支出2836.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640.19万元,比上年减少1292.30万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一是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二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6%;教育支出11.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5.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03%;卫生健康支出1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4%;住房保障支出79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1.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5.95万元,增长993.36%。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9.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9.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年中追加信访维稳专项资金,用于垫付应退未退失业补助金。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2.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85万元,增长121.54%。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下达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建工作。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74万元,下降5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1.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7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235.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68万元,增长0.0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570.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7.46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19.1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1.50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892.4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8.91万元,增长73.79%。主要原因:年中下达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就业相关补贴发放

“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12.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2.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人员代缴保费项目按经济支出类型规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由“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调整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41.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4.04万元,增长43.23%。主要原因:结转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用于社会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8.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9.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结转2022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用于补缴202212月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99.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8.36万元,下降12.89%。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99.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8.36万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219.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219.08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23.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7.76万元,比上年减少19.54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40.7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博士后日常经费(项):反映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相应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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