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科室36个,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法制科、执法协作科、登记注册科、市场监督管理一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二科、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公平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药械市场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宣传科、科技与财务科(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医药物资储备管理科;派出机构30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卢沟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村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右安门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罗园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家堡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红门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铁匠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庄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苑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义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高地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平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辛店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岗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里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乡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塔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店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佐镇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园区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泽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看丹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寿寺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榴庄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站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发地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宫镇所。1个直属机构,是丰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计量检测所、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具体部门职责主要为:
1、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北京市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13、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15、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7、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本区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579人,实有人数520人;事业编制221人,实有人数20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7979.85万元,比上年减少25938.18万元,下降40.5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843.55万元,比上年减少21450.59万元,下降37.44%。
1.财政拨款收入3584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4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709.65万元,比上年减少26560.89万元,下降41.98%,其中:基本支出2725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24%;项目支出9453.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979.85万元,比上年减少25938.18万元,下降40.58%。主要原因:2023年为新冠疫情转段控制后,不再大量支付防疫物资购置经费,项目支出大量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09.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9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06%;教育支出2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卫生健康支出1437.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2%;住房保障支出3646.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2829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95.71万元,增长8.8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3年度决算1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突发信访事件追加预算。
“组织事务”2023年度决算66.99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4.4万元,增长57.29%。主要原因:追加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23年度决算28213.1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261.31万元,增长8.71%。主要原因:追加人员经费以及2个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2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7万元,下降13.78%。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2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7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2023年培训工作基本按照计划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3230.6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5.3万元,下降2.28%。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23年度决算100.3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9.69万元,增长146.73%。主要原因:我单位增加5名社区工作者,追加了社区工作者各项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3130.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00.78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有结余,没有全部支付出去。
4、“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1437.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37.19万元,增长100%。其中:
“公共卫生”2023年度决算1437.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437.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新冠疫情转段控制,仍需购置必要的防疫物资做为储备。
5、“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度决算3646.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5.76万元,下降7.5%。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2023年度决算3646.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5.76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无房职工调出及退休人员较大,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有所减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3年度决算76.2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下降2.39%。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3年度决算76.2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7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专职安全员劳务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256.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9.4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2.72万元减少123.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29.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52.72万元减少123.2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29.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252.72万元减少123.29万元,主要原因:响应区财政局要求,节约公车维护开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4.4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0.9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1.91万元,减少原因:积极响应区财政局要求,厉行节约各项日常公用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丰台市场局共有车辆84台(资产库中原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车辆没有入库),共计929.1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39.6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455.1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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