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为单位结束与职工的用工关系,进行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减少的申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用人单位填报的个人停止缴费原因,审核人员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资格。
1.零星终止
网端操作步骤: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输入社会保障号或按照人员分类查询要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点击【终止】按钮,显示系统提示;进入终止劳动合同页面。输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进行业务申报。
2.批量终止
网端操作步骤: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点击【模版下载】进行批量减员模板下载。按照模版填写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信息列表和失败列表。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将申报信息提交到系统。信息录入失败的人员可以通过【导出失败列表】进行人员明细和原因的导出。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录入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当月,需要在单位月报缴费计划生成中为减员人员生成当月月报;录入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为上月,则不需要生成当月月报。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2.此业务受理后即时办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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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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