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两份;
②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③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④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⑤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⑥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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