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22-09-26 10:0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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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分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职责主要为:

1.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4.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乡镇生态环境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共有行政编制(含工勤)121人,实际(含工勤)117人;事业编制46人,实际38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有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督查科、大气污染防治科、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土壤保护科)、污染源科(辐射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财务科、机关党委;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理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921.58万元,比上年减少317.5万元,下降0.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048.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1.5万元,增长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46.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2.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16.02万元,比上年减少6672.22万元,下降27.93%,其中:基本支出5025.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19%;项目支出12190.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8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88.36万元,比上年减少300.37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使用政府性基金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19.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节能环保支出15790.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73%;住房保障支出792.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4万元,增长560%。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5.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4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项目5.04万元。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9.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万元,下降37.4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9.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万元,下降37.48%。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57.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32万元,下降5.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57.3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32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出2人,新增4人。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5790.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237.3万元,增长84.61%。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536.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5.51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行政运行”(项)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302.78万元。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21年度决算490.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0.46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度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70.46万元。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11763.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433.28万元,增长171.67%。主要原因:本年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支出649.48万元、“丰台区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支出524.25万元、“移动污染源及重点企业综合管控体系建设一期项目”支出563.55万元、“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支出1271.5万元、“丰台区煤改电低谷电价电费补贴项目”支出3384万元、“2021-2022年丰台区煤改电低谷电价电费补贴”支出255.65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领域督查检查”支出229.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9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67万元,增长2.68%。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9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67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出2人,新增4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7.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7.88万元,增长1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47.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7.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专职安全员经费”支出47.8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25.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9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83万元减少1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19万元减少2.1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7.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4万元减少9.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7.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4万元减少9.71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3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7.27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差旅费较上年度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0.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7台,138.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792.31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9.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分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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