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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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太平桥街道办事处(简称太平桥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89年,是丰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内设6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民生保障办公室;管理1个行政执法机构,为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综治中心)。

太平桥街道党工委、太平桥街道办事处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2人,实有人数94人;事业编制74人,实有人数6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22413.95万元,比上年减少3727.63万元,下降14.2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488.83万元,比上年减少1320.85万元,下降6.06%。

1.财政拨款收入20488.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56.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669.55万元,比上年减少4093.92万元,下降15.89%,其中:基本支出10356.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79%;项目支出1131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2413.95万元,比上年减少3727.63万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3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1.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32%;教育支出0.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8.53万元,合计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3.31%;卫生健康支出1172.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44%;节能环保支出74.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8.99万元,合计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17%;农林水支出456.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12%;住房保障支出1569.93,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191.9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96.18万元,增长10.83%。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00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资金用于地区人大代表活动费用。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8853.7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58.98万元,增加3.01%。主要原因:公益性协管员经费、核酸采样经费、创城工作经费、体制资金增长。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5.53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审计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4.90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类经费。

“商贸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17.00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丰台区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处置奖励经费。

“民族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0.12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少数民族低保群众一次性补助。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80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妇女之家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151.5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566.64万元,增长95.25%。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和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项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32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过节、离休干部助老员服务、“四就近”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等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7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58万元,减少89.6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0.76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6.58万元,减少89.65%。主要原因:本着节约的原则培训费有结余。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88.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2万元,下降0.8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288.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公共文明引导经费有结余。

“文物”(款)2023年度决算0.50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中央三管免费开放补助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313.1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40.97万元,增加11.7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82.6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0.03万元,下降17.98%。主要原因:社区工作者工资、住房补贴等有结余。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663.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20.07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社区工作者工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租赁等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640.6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3.85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有结余。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249.7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0.59万元,下降10.91%。主要原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社区管理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等经费有结余。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1.4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优抚对象采暖补助。

 “退役安置”(款)2023年度决算1.6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67万元,减少77.04%。主要原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有结余。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0.92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四就近”补助。

“残疾人事业”(款)2023度决算48.8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5.84万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残疾人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经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等有结余。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3年度决算252.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49.46万元,减少16.38%。主要原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有结余。

“临时救助”(款)2023度决算4.4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0.54万元,减少10.80%。主要原因:临时救助等资金有结余。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3年度决算15.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59万元,减少9.35%。主要原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有结余。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1.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06.11万元,增长453.0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公益金用于服务社区居民举办各种活动及社区环境治理,社区服务空间开放式建设项目、街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72.4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006.04万元,增加604.63%。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1089.6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98.85万元,增加1100.06%。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疫情防控经费、集中隔离点经费、核酸检测经费、疫苗接种等。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1.6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1万元,增加8.05%。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经费等。

 “医疗救助”(款)2023年度决算17.9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增加6.79%。主要原因:年中拨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经费等。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2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95万元,增加90.77%。主要原因:年中拨款退返知青帮困资金。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7.04万元,完成了2023年年初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4.6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74.69万元。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74.69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无煤化”补贴、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经费及采暖期间清洁取暖设备维保补贴。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468.9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450.14万元,增加7692.4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7.83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第二批控制拆违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3年度决算79.44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经费。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3年度决算1035.34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办事处周边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谋划工作等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326.3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07.53万元,增加1631.46%。主要原因:环境维护与整治、市对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专项经费、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奖励补助资金、创卫及拆违治乱消除隐患工作经费等。

8、“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6.8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56.86万元。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369.04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款用于正常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贴、村干部基本待遇和保障和乡村振兴战略奖励等。

“林业和草原”(款)2023年度决算87.82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生态调标项目和平原造林养护等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569.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637.09万元,增长68.30%。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38.6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2021年度老旧小区完善改造项目经费。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31.2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01.55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住房补贴经费有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14.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85%;其他支出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3年度决算114.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05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4.0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05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年中拨付用于美丽乡村运维。

2、“其他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元,完成年初预算。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按照年初预算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6岁以下儿童康复训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71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356.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事项及人员。因此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度没有公务接待事项。因此2023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因此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着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原则,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任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61.71万元,比上年增加2.26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原因:继续落实区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6.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6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六办三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203.2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服务、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审批、信访事务、参事事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对外贸易管理、国际经济合作、外资管理、国内贸易管理、招商引资、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民族工作专项、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工会事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公务员事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艺术表演场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和维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府特殊津贴、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日常经费、引进人才费用、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促进创业补贴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康复辅具、殡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养老服务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体育、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应急救治机构、采供血机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5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5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5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反映用于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支出。

5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用于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垦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格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道路建设、渔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田建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6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6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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