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属于行政机关,属于一级核算单位。单位内部内设科室11个,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安全监管科、法制规划科、应急指挥科、综合协调科、宣传动员科、应急保障科、调查评估科、灾害防御科、执法大队。下属单位2个,与区应急管理局统一核算。分别为丰台区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和丰台区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均为事业单位。区应急局单位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乡镇街道(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本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5人,实有人数71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2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215.96万元,比上年减少857.66万元,下降12.1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81.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86万元,下降2.62%。
1.财政拨款收入5979.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9.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98.42万元,比上年减少851.82万元,下降12.08%,其中:基本支出3414.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09%;项目支出2783.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12.95万元,比上年减少857.43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5.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教育支出23.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3%;住房保障支出49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0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增长105.56%。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2.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14万元,增长105.56%。主要原因:组织活动增多,费用相应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3.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01万元,增长12783.3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3.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01万元,增长12783.33%。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培训费用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67.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1.2万元,增长28.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67.3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1.2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养老、四险基数上调、职能增加,编制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9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28万元,增长1.27%。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9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2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上调、职能增加,编制人数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308.5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83.57万元,下降11.41%。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835.2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36.64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消防救援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73.2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6.93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14.5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1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36万元减少5.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36万元减少5.2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1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36万元减少9.3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使用公务用车频率。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80.86万元,比上年增加28.62万元,增加原因:因组织活动及培训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因人员增加,工会会费及福利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未新购置车辆。截至12月31日,区应急局共有车辆4台,共计107.3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88.9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区应急管理局为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为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与区应急管理局统一核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是75名,区应急管理局实有在职人员71名,退休人员10名,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编制15名,实有人员13名;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编制12名,实有人员11名。
1.本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本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乡镇街道(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本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本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本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按照我局的职责及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提升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源头管控,建立涉危实验室基础信息台账,深入排查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持续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向广度和深度“双拓展”,大力推动行业、属地、社会单位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和质量“双提升”;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自然灾害灾情和灾害风险隐患报送职责,开展业务培训,配备工作装备,提供保险保障,提高信息员工作技能和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极端天气下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对工作,防范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继续完善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为有效应对2023年丰台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购置防汛救灾时亟需的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涉及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防汛、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演练科目。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预算数62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431.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781.3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61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4.53万元,项目支出2781.3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72%。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完成了25个重点预算项目工作,追加项目预算5个。具体为加强森防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持续推进丰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条件,有效防范和坚遏制实验室事故发生,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迎接2023年市委市政府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及回头看,开展2023年区级安全生产督察;开展安全生产三年系统挂账隐患核查,企安安信息系统核查。
(2)产出质量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重点工作任务,项目有效正常执行。
(3)产出进度
2023年底基本完成了年度预定的目标任务,有部分需跨年完成。
(4)产出成本
2023年全年预算数6212.94万元,资金总体支出6195.88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414.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11%;项目支出2781.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89%。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减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督察指导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减少因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我区各属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各级灾害信息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争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灾害防御措施,保障社会形势稳定。
(3)环境效益
通过在线学习等形式,提高从业者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4)可持续性影响
进一步提升丰台区安全生产能力和综合能力。
(5)服务对象满意度
企业、群众满意度良好。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本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及时录入会计基础信息,保障财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完善性。
2.资产管理
本单位已制定并完善了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建立资产台帐,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帐实相符。
3.绩效管理
2023年根据局工作需要,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重新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绩效管理得到提升。“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结转结余
本年度年初结转资金234.1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17.05万元,其他结转0.48万元。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收入年初预算数6268.99万元,决算数为6212.94万元,差异率0.89%。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对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781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334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单位自评项目23个,涉及金额244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22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编制了预算指标,但是因当年实际工作需要与突发性工作,使在实际支付中,个别执行未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容范围内。
(六)措施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加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2.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现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充分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促进首都应急管理事业应急处置能力,市级财政支持各区开展预防与应急准备及突发事件应对的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局、市应急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分解下达了2023年预算。我局依据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在下达的北京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中开展了森林消防综合救援能力建设、隐患治理和风险评估、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二)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市级下达2023年度应急管理专项资金454万元,列入年初预算批复项目(丰财经年初批复[2023]39号),资金共安排当年工作任务10项,其中属于市级重点任务5个。
(三)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度应急管理专项资金454万元,已支出454万元。
(四)市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年初市级下达重点任务5项,其中,区级落实重点任务5项,已完成5项;无未完成项。
(五)区域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年度总体目标情况:2023年,区级预防与应急准备资金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为根据实际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提升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源头管控,建立涉危实验室基础信息台账,深入排查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持续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向广度和深度“双拓展”,大力推动行业、属地、社会单位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和质量“双提升”;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自然灾害灾情和灾害风险隐患报送职责,开展业务培训,配备工作装备,提供保险保障,提高信息员工作技能和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极端天气下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对工作,防范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产出指标情况: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目,并按照各项目要求加强森防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持续推进丰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条件,有效防范和坚遏制实验室事故发生,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迎接2023年市委市政府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及回头看,开展2023年区级安全生产督察;开展安全生产三年系统挂账隐患核查,企安安信息系统核查。
效益指标情况:提升政府部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升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我区各属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监管能力,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提升各级灾害信息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丰台区安全生产能力和综合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丰台区应急管理局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项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通过对目标预期与实施效果比较,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三)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参照“北京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原则性和灵活性进行有机结合,制定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
(1)组建评价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组成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为业务科室与办公室财务人员。
(2)准备项目评价工作方案。先期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了解项目立项的背景,由各科室提供资料,形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现场核查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北京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中开展的工作任务一一选取相关资料,了解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和项目实现情况。
3.资料信息收集
绩效评价工作组收集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依据初步收集的资料制订评价方案,具体包括项目的完成内容,项目的验收及绩效的实现程度,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资金总体安排相对合理,基本按期按量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
四、绩效评价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参照市级资金重点任务,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防与应急准备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内控管理办法及控制流程》等文件要求,制定了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明确了项目名称、分配预算、绩效目标、支出明细、完成时间及政策依据。
(二)项目和资金过程执行管理情况
丰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及《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项目立项审批、过程管理、资金支付等过程,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同时,召开局长专题会,部署资金使用事宜,要求各科室严格落实市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事前绩效评审、招投标与比选、项目验收与合同管理、年度绩效自评等工作。
各项目均按照预算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年初批复下达预算项目2023年度应急管理专项资金454万元(丰财经年初批复[2023]39号),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支出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数797家,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源头管控;二是建立涉危实验室基础信息台账,增加实验室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数量69家,增加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覆盖数20家,深入排查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三是新增4个行业开展风险评估,持续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向广度和深度“双拓展”,大力推动行业、属地、社会单位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和质量“双提升”;四是落实自然灾害灾情和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职责,加强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通过为灾害信息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补充采购工作手册教材等,提高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业务能力。五是落实区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职责,加强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的森防队伍建设管理和指导。通过为森防队伍建设购买装备物资和提升队伍驻地运行保障,提高了森防队伍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了灭火作战能力。六是迎接2023年市委市政府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及回头看,开展2023年区级安全生产督察;对100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年系统挂账隐患核查,对1300家企安安上账企业开展核查,制作执法检查指导教学片7个,完成26各街镇及重点行业部门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我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总体情况:提升政府部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升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我区各属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监管能力,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提升各级灾害信息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丰台区安全生产能力和综合能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围绕重点任务分配预算资金。依据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和市级部署的重点任务,我局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预算资金分配问题。在市级资金的支持下,切实增强了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治理、灾害信息员和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员队伍建设等能力水平,深入治理一批实体隐患,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贡献力量。
二是狠抓过程管理。围绕市级重点任务部署,组织项目管理单位落实绩效目标要求,全面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支付进度,做好过程管理和中期绩效评估工作。
三是严格项目验收评价。对于上级要求验收或我局研判需要验收的项目,由丰台区或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验收审核,出具验收意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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