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关于注销未办理2021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2-04-22 14:0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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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十条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8号)规定,为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我委决定对限期内仍未申请补办202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手续的13家单位,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丰台区2021年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421

附件:

序号

机构名称

1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乡东王佐村卫生所

2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乡西王佐村卫生所

3

北京幸福嘉园儿科门诊部

4

北京市佟麟阁中学卫生室

5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卫生所

6

北京市第十中学卫生室

7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乡大富庄村卫生所

8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医务室

9

北京南苑联合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卫生所

10

北京和舒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和煦堂门诊部

11

北京圣仁济方中医门诊部

12

北京康和中医诊所

13

北京京城岐黄国医馆中医诊所丰台中医门诊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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