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航天七三一医院、北京市丰台康复医院(铁营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各托幼机构、各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五年制高职:
根据原市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等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24〕25号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必须进行结核病检查。为做好高中阶段及以下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中阶段及以下新生肺结核筛查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协调、组织和实施。学校和定点医院要细化流程,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各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学生进行肺结核筛查,做好健康宣教工作。需要开展学生结核菌素(以下简称PPD)皮肤试验的学校,集中组织学生在校完成PPD皮肤试验,学校要主动和医疗机构对接(附件1),确定入校工作时间,并配合做好入校PPD皮肤试验场所的准备,现场工作要有教职员工负责组织学生、维持秩序,做好皮试后观察30分钟。
定点筛查医院要做好筛查服务,提高PPD皮肤试验复验率,要顺畅工作环节,预先演练,做好衔接,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绿色转诊通道,一旦发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不良反应,要及时处置。入校筛查时要配备急救车及急救药品。
PPD皮肤试验中度阳性及以上学生,学校组织到对应医疗机构进行X线胸片检查。
二、工作实施
(一)做好筛查准备
全区使用“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以下简称“筛查系统”)实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调查、PPD皮肤试验和X线胸片检查等信息的填报与管理。
各学校在《新生报到须知》中加入新生肺结核筛查内容,建议内容如下:“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要求,本区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录取新生入学报到前须进行肺结核筛查。请家长于8月15日后协助学生在微信搜索‘北京结核病防治’公众号,在‘新生筛查’栏目完成线上肺结核可疑症状及密切接触史筛查,并根据系统提示和学校要求进一步完成PPD筛查及胸部X线检查。”
各学校指定1名负责人,于6月17日-7月26日登录https://xs.zwdn.com,点击“学校用户登录丨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盖章的“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学校端用户申请”(流程见附件2)。
PPD筛查机构指定人员,于6月17日-7月26日登录https://xs.zwdn.com,点击“医疗机构用户登录丨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盖章的“北京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医疗机构端用户申请”(流程见附件3)。
(二)有序组织筛查
各学校、筛查定点医院要根据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流程(附件4),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新生筛查率要达到95%以上。
8月15日后,注册且通过审核的学校可登录https://ptb.zwdn.com,查看本校新生肺结核可疑症状、密切接触史筛查情况,并督促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或有密切接触史的新生及时去指定医疗机构进行PPD皮肤试验检查。各PPD筛查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PPD皮肤试验,登录https://ptb.zwdn.com录入PPD筛查信息。有肺结核可疑症状、PPD皮肤试验中度阳性及以上(硬结直径≥10mm或局部出现双圈、水泡、坏死及淋巴管炎)和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受PPD皮肤试验的新生,及时去指定医疗机构进行X线胸片检查,由家长或医院将X线胸片检查结论上传到筛查系统。
未使用筛查系统的学校,可自行打印纸质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附件5)完成筛查。
(三)强化筛查结果应用与管理
区教委卫健中心要督促各学校指导新生按时完成筛查。学校、筛查定点医院、疾控中心要高度关注X线胸片异常者后续检查及诊断结果,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四)做好数据报送
新生肺结核筛查信息主要通过筛查系统收集。未使用筛查系统的学校,须于开学后1个月内上报手工汇总的本校新生筛查结果(附件6)。其中,托幼机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需先报区教委汇总,由区教委汇总本区结果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邮箱bjjksfkk@wjw.beijing.gov.cn。中等专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直接报送至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邮箱bjjksfkk@wjw.beijing.gov.cn。
三、保障措施
区级将组织专项培训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确保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明确不同学龄段新生筛查内容、流程及操作方法。
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为市级不良反应处置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成立了市级PPD皮肤试验不良反应处置专家组,负责严重不良反应处置指导工作。
PPD皮肤试验所需试剂(按每支6人次)、注射器及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附件7)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配送至各区结防所,供辖区各筛查机构调配使用。
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此项工作如无特殊调整,今后将不再每年印发通知。
附件: 1.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学校与医院对应关系一览表
2.“北京市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学校机构注册流程
3.“北京市新生肺结核筛查”系统PPD筛查机构注册流程
4.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流程
5.北京市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记录表
6.学校肺结核筛查结果统计表
7.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检查家长告知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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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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