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失效)关于征集2022年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3-29 10:26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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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京科联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调动企业参与、聚焦拓展数字技术在科学普及工作中应用,通过提升科技创新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现征集2022年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方向

1、鼓励建设面向科学普及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发挥区域传统产业应用示范,包括科技数字资源管理、智能创作、设计制作一站式服务、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成果在科学普及中的转化,提升行业科普公益服务力。

2、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影视出版、科技文化旅游、科技在文化艺术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发,形成科技文化新产品、新工艺,提升行业专业技术创新力,带动区域公众科学素质提升。

3、围绕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科技+文化”新地标数字经济新高地,博物馆群建设、中轴线申遗保护等重点科技文化项目需求,推动AI、5G+8K、VR/AR/MR/XR等适用技术创新应用,形成可视化呈现、互动性传播、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传统科技文化创新传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丰台区注册、纳税、纳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地方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5、申报单位按照申请的科普项目经费匹配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不得低于1:1的匹配数额。

6、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后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实)。

三、其他事项

1、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将电子版《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发送至:kxjzhk@mail.bjft.gov.cn,邮件标题格式:申报单位名称+科普储备项目,附件命名格式:申报单位名称+任务书。

3、纸质版材料待审核后报送,一式一份。

联系人: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特此通知。


        附件: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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