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2022年第一季度丰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

日期:2022-02-17 11:17    来源: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北京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区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站运行情况

第一季度(2021年11月11日0时至2022年2月17日)丰台区政府网站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丰台区网站信息日均更新量为69.55条,访问次数727913人次,浏览量2250260页,平均网页浏览数3.09页/人次,跳出率70.44%,日均访问8046人次/日,日均浏览量24864页/日。本季度区政府网站点击量排名如下:政务公开、机构信息、区委领导、公开招聘、住房公示、政府公告、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

二、区长信箱办理情况

第一季度(2021年11月11日0时至2022年2月17日),区长信箱共接诉505件,已办结回复485件。涉及较多的问题:(1)疫情防控相关问题;(2)老旧小区的管理、改造、物业等问题;(3)入园、入学咨询及学校管理、伙食等问题;(4)停车问题;(5)拆迁、回迁等问题;(6)通久路施工相关问题;(7)首开华润城命名、分区等相关问题;(8)区划调整引发的问题。

三、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及整改情况

(一)网站自查与整改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自查中,共发现三类问题,分别是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1处、动态要闻更新不及时5处、其他栏目存在空白5处,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二)政务新媒体自查与整改情况。目前我区各委办局、各街镇在国办系统报备政务新媒体帐号共计106个,其中30个委办局运行政务新媒体70个,19个街镇运行政务新媒体36个。部分账号存在运维不合规和失管问题。按市局要求,已于1月开展针对社区、村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主体名称不规范、认证主体信息不一致或失管状态账号等问题的全区街道单位自查,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相应单位加强组织整改。

(三)功能与内容优化情况。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解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网站资源、结合平台政务服务功能,把关系到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接诉即办等结合起来,通过优化网页布局、创新展示形式等方式,提升用户体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未在国办系统报备但实际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查漏补缺”工作。各单位要对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各平台的历史注册账号进行深入自查,对未使用或已停用的账号,要第一时间予以注销。

(二)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指南的格式、受理机构的信息、举报受理的机构以及受理办公时间等进行自查,有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更新。

(三)做好政务新媒体帐号互动回应。近期市区将组织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暗访工作,将对各政务新媒体账号是否提供评论或咨询有效互动功能以及回复时效性进行检查。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