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填报本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和年度发展报告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21日,丰台区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丰台区园区外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和年度发展报告的通知》,要求高新技术企业5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发展报告(高企年报)的填报,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完成填报,请尚未完成填报的企业(详见附件1)尽快填报。
一、填报范围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路径
填报工作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操作路径: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单点认证与单点登录服务平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火炬统计调查-自然人/法人登陆-高企发展情况(即年度发展报告)-数据管理-填报。
三、填报要求
填报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警告项及错误项:警告项请逐条填写原因;错误项如确为企业真实数据,请联系丰台区科信局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进行说明。
四、填报时间
企业填报时间:2023年5月31日前。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丰台区尚未完成2022年度高企发展情况(高企年报)填报企业名单
2.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填报流程图
(联系人:郭凤连;联系电话:63811077)
附件1:丰台区尚未完成2022年度高企发展情况(高企年报)填报企业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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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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