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生育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日期:2023-09-15 18:59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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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本市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津贴待遇如何计算?

答: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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