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科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3-11-20 14:04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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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息化(以下简称区科信局)主办的“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活动已执行四届,为进一步整合丰台科普资源,激发各科普基地的科普活力,更好发挥科普基地功能,将继续开展“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科普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运维、升级等工作以及开展“美丽丰台科普行”线上、线下宣传主题活动。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配合拟定和实施“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优化升级方案。

1、补充新认定的科普资源单位线上展示功能、检索功能,并按要求对公众号上展示的科普资源单位信息进行更新和完善

2、在电子版科普地图上补充新认定的科普资源单位信息,并按要求对科普地图上展示的科普资源单位信息进行更新和完善

3、补充、调整科普资源单位门票线上减免优惠信息

4、设计“美丽丰台科普行”定制线路,实现线路线上预约;

5、支撑“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正常运维;

6、按要求实现其它相关功能

配合拟定和实施“美丽丰台科普行”线上、线下宣传方案。

配合拟定和实施“美丽丰台科普行”线下主题活动方案。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北京市内登记注册的熟悉科普传播活动和视频制作编辑工作,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举办大型科普活动和承担重大科普项目的经验,对丰台区科普资源有一定了解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普活动的单位优先。

(三)承担单位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3个及以上此类工作。

(四)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实施者,承担实质性工作。

(五)承担单位应组建一支具备较高科学素养、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及策划创意能力、较强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服务期为12个月;

)申报单位应于1124日17:00之前,将具体工作方案word版、单位简介电子版和单位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最终合同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信局所有。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担单位未经丰台区科信局书面允许,不得将此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中掌握的信息透露给除丰台区科信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五)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贾月云、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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