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4-02-28 09:46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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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承担单位。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开展丰台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主要内容:

1、协助梳理丰台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各类创新资源,协助谋划丰台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按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和文稿起草;

2、协助定期跟进丰台区国际创新中心建设市级统筹的重点项目进度;对于重点项目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果、亮点工作等,开展信息宣传,按要求组织项目年度评估;

3、协助开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含应用场景等)项目对接会、发布会等工作。

4、协助定期梳理分析区域大中型重点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协助开展重点企业走访调研。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有过类似研究或制定工作经验,承担过北京市或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负责推荐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作为负责人,一名负责人不能同时承担两个或以上的课题。

(三)项目承担团队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435日(星期二)17点前将单位简介、项目方案(工作方案、报价明细等)、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情况(专业职称、研究专长、学历信息等)、承担过的相关项目情况及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担单位不得将我局委托的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五)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365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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