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上工业企业:
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按照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对象
本批次绿色诊断工作的服务对象为丰台区有生产制造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以及2023年工业产值占园区总收入不低于30%的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原则上已参加2022年、2023年度绿色诊断工作和2021年度及之后入围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名单的企业和园区不纳入本次诊断服务范围。
二、诊断内容
2024年绿色诊断服务商入围机构(附件1)参照《北京市制造业企业绿色诊断工作指南》(附件2)和《北京市工业园区绿色诊断工作指南》(附件3)为企业和园区开展公益性绿色诊断服务。制造业企业诊断范围原则上应为独立厂区,工业园区诊断范围应为开发区管委会实际管辖范围,或其中部分区域。
三、与绿色制造单位创建衔接安排
丰台区绿色诊断与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同步推进,绿色诊断评估结果将直接用于工厂绿色分级评价和绿色制造单位评选工作。鼓励拟申报2024年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和园区积极参与绿色诊断工作。具体安排见本年度绿色制造单位创建相关通知。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有意愿参与绿色诊断的企业和园区结合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服务商,填写《绿色诊断申请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4月11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或电子版至丰台区科信局。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3656342。电子版请发送至kxjlsfzk@mail.bjft.gov.cn。
2.绿色诊断服务商和被诊断对象按照绿色诊断工作指南要求开展诊断工作,按时将绿色诊断评估相关材料报送至丰台区科信局。需提交的绿色诊断评估材料包括绿色诊断评估报告、保密承诺书、绿色诊断评估报告确认单、被诊断企业或园区满意度评价表,模板见企业和园区绿色诊断工作指南附件。
五、进度安排
本年度绿色诊断工作分两批开展,第一批绿色诊断工作与2024年度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同步开展,建议拟申报2024年度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和园区参与第一批绿色诊断工作。
1.第一批进度安排
请拟参加第一批绿色诊断工作的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1日前将《绿色诊断申请表》报送至丰台区科信局,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相应绿色诊断评估材料报送丰台区科信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xjlsfzk@mail.bjft.gov.cn。
2.第二批进度安排
请拟参加第二批绿色诊断工作的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绿色诊断申请表》报送至丰台区科信局,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相应绿色诊断评估材料报送丰台区科信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xjlsfzk@mail.bjft.gov.cn。
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8365634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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