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以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工作开展范围
(一)丰台区高校院所、中关村丰台园范围外各类企业以及除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资委部署高校、事业单位外其他在京中央单位分支机构等主体。
(二)科研助理岗位须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 工作开展时间范围
2024年7月22日以后发布或者签订完成岗位协议的科研助理岗位。
三、 时间安排
请符合工作开展范围的主体于8月7日(星期三)、8月14日(星期三)、8月21日(星期三)、8月28日(星期三)分别将本单位招录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签订的工作进展情况(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统计表、科研助理岗位落实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发区科信高新科邮箱:ftkxjgxk@mail.bjft.gov.cn。
四、 工作开展优惠政策
符合工作开展范围的主体将科研助理岗位信息报区科信局,享受公益推广和免费宣传,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等岗位信息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统一在官网(http://kw.beijing.gov.cn/)专题发布。
五、 其他
(一)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试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人员。
(二) 联系人:谢云婷 联系电话:83656382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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